至7月底,首次全国性“裸官”大排查基本结束。此次排查发现了多少名“裸官”?福建等十余省市均回应“具体数据不便透露”。(8月6日《新京报》)
相信很多人都会对这一回应深感失望。有什么“不便透露”的呢?无非是“裸官”对各地而言依旧是个敏感问题罢了。其敏感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摸到的“裸官”人数越多,越说明该省市在干部任免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严重,潜伏的腐败可能性大,因而也越有损于本省市的形象;二是“裸官”都是现任的在职官员,有的还是党政一把手,他们绝不希望让外界知道自己的“裸官”身份;三是公开数量之后,公众会进一步要求纪委公布每位“裸官”的详细情况,这点恰恰是最让纪委为难的。
其实,公布数量又怎么样呢?广东省不是公布了“裸官”的数量了吗?摸底排查结果显示,全省查出2190名“裸官”,但由于没公布每位“裸官”的详情,公众只获得一个数字概念,无法行使监督职责,因而也无法对清理结果发表意见建议。就像福建那样,“全省厅级、处级‘裸官’任职岗位调整清理工作,已于7月30日全面完成;科级及以下调整清理,将在8月底前完成”。但由于没公布“裸官”的数量及详情,外界不免对这一清理调整结果半信半疑,怀疑他们是在自说自话。
不公布“裸官”姓甚名谁,任何职务,何时成为“裸官”等个人信息,即便公布了全省的“裸官”数量,也没多大意义。但就是这么一点无关紧要的信息,各省市都不肯公布,咱就更不要指望获取更多的“裸官”信息了。看来,这十余个省市打一开始就不想在摸排清理。
“裸官”问题上引入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各省市对中央作出的治理“裸官”决策配合响应不是很积极主动,有点迫于无奈的意思。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说了,摸清“裸官”数量是“裸官”治理的“必要条件”。从媒体梳理各省市的行动方案可知,这一“必要条件”已经具备。但这一“必要条件”能否转化成治理成果,尚需取决于两个必备条件:一是公开,二是公正。所谓公开,就是各省市纪委和组织部门不但要公开“裸官”的数量,还要公开对每位“裸官”的处理结果,接受公众的监督。所谓公正,就是严格按照中组部今年下发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对查实的“裸官”,不分官职大小,无论是一把手还是二把手,都应公正公平予以处理。如此,方能取信于民。
作者:王学进,时评作者,《绍兴教育》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