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社厅官网7月31日发布消息,该省已于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湖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向。这是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施行以来,全国范围内首份省级《意见》“落地”。(2014年8月5日,人民网-时政频道)
事业单位是以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社会组织。由于管理体制问题造成了产权模糊、人员僵化等问题,成为改革中“深水区”里的“硬骨头”。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其第四章对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做了条文性的规定。湖北出台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细化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全力”,“建立按岗位聘用、依合同管理、按合同考核为主要方式的用人机制”等具体实施办法。
且看网民对这一政策的反应。据记者观察,在荆楚网就“聘用合同制”对网民展开了调查,从“支持”和“质疑”的选项设置看,公民对其可实施性也有诸多质疑。
事业单位聘用制,眼睛不能仅仅盯着聘用合同这一纸文书。任何制度都是一个相互配合、协同作用的制度系统。事业单位聘用制也是如此,如果仅仅着眼于在聘用合同上下功夫,聘用制难免会流于形式,而让改革久久停滞而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事业单位聘用制体系的建立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需要配套的薪酬、社保、财政投入政策的支持才能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