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据《人民网》报道:湖北省公安县向乡镇摊派当地产烟酒的销售任务,并下发红头文件,村干部表示完不成任务会被扣工资。章庄铺镇政府人员表示,县里下达了任务,他们只能层层分解到村。公安县分管烟草工作的副县长苏云国否认硬性规定销售指标,并称“那他们理解错误”。(10月23日,人民网)
“红头文件”从字面理解是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文件。就内容而言,应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亦或者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就性质而言,红头文件应正式的、属机关内部重要文件。而湖北省公安县公然将销售烟酒的业务下发成红头文件,着实荒唐至极!什么时候,“卖烟卖酒”也成了必须要下发的“重要通知,命令”?
“公安人要喝公安酒,湖北人抽湖北烟”,就村干部而言,上头下发红头文件,分派任务,完成不了扣工资,四处卖烟卖酒实属无奈之举。而对群众而言,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如此身在心不在,是对干部形象的亵渎!
无论是从干部一跃成为“销售”的身份转变,还是到红头文件的硬性规定,都免不了当地政府对于本地企业发展寄予的重大期望。
诚然,通过此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本地产业,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企业销售量,进而扩大企业规模,为本地多缴纳税款,增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但应该看到的是,这些对于群众来说,不过是个“广泛而又模糊”的概念。群众是最讲实在的人,他们所希望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因“卖烟卖酒为完成任务”而“无心工作”的“身在心不在”的工作状态,不仅是干部对自身形象的毁灭,更是透支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及公信!
时下,践行群众路线正如火如荼,不仅是为干部转作风提供了明确方向,更是对我们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主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企业而言,要发展,不能只依靠政府的“红头文件”,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才是硬道理;对政府而言,加快当地经济发展,操之过急只能是“杀鸡取卵”,得不偿失。而更为重要的是,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应始终坚持“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上,把人民群众始终放在第一位,因其他“业务”而让群众寒心的,只会是又一个“身在心不在”的负面形象!
(文/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