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编辑部为使读者先睹为快,邀请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克迪的新著《21世纪资本论》的中文版主持翻译巴曙松研究员对该书进行摘编。从6月25日起,每周刊登一篇,连续刊登八篇。本文为该系列摘编第六期。该书中文版由巴曙松研究员、陈剑博士等主持翻译,近期将由中信出版社出版发行。
历史最为悠久和最为系统的全球财富排行是《福布斯》杂志于1987年开始的全球财富榜。每一年,该杂志的编辑人员都会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信息,然后将全球每位资产在10亿美元以上的富豪找出来并对其排名。在1987~1994年间,该财富榜上的首富是日本人,随后在1995~2009年间变成了美国人,从2010年开始又变成了墨西哥人。根据《福布斯》的报道,1987年全球只有140名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富豪,但如今资产在10亿美元以上的富豪人数超过了1400人(2013年数据)。1987年这些亿万富豪的资产占全球私人财富总额的0.4%,但2013年该比例达到了1.3%,这超过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和雷曼兄弟公司破产前夜的历史最高水平。
财富形成规模即可高速增长
《福布斯》排行榜中最令人惊奇的现象之一就是,无论财富来源于继承还是创业,一旦财富超过了某个规模门槛,那么就会以极高的速度增长,而不论财富的拥有者是否还在继续工作。当然,我们并不能高估这些排行榜推断出来的结论的精确性,但事实本身还是非常有趣的。
首先来具体分析全球财富分布顶端的情况。在1990~2010年间,全球操作系统巨头微软公司创始人比尔·盖茨的财富从40亿美元增长到了500亿美元。盖茨的财富属于典型的创业所得,盖茨在《福布斯》财富排行榜上当“首富”超过10年。与此同时,全球化妆品巨头欧莱雅集团的继承人利利亚娜·贝当古的财富从20亿美元增长到了250亿美元。欧莱雅集团是贝当古的父亲欧仁·许勒尔创立的,他在1907年发明了若干染发剂,由此开启了庞大的化妆品商业帝国,这正如一百年前巴尔扎克所写的赛查·皮罗多的发家史。那么盖茨和贝当古两人的财富都在1990~2010年以年均13%的速度增长,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实际增速约为每年10%~11%。
换言之,这辈子从来没有工作过一天的利利亚娜·贝当古的财富增速与高科技巨擘盖茨的财富增速相同,当然盖茨在退休之后其财富也在保持同样的高速增长。一旦财富形成,那么资本就会按自身规律增长,而且只要规模足够大,那么财富可能会连续高速增长长达数十年。
请特别注意,一旦当财富达到了一定的规模门槛后,资产组合管理和风险调整机会就可形成规模效应而产生优势,同时资本所产生的全部回报几乎都能用于再投资。拥有这样数量财富的个人每年只要拿出总财富中几乎可忽略不计的部分,他也足以过上极为奢华的生活,因此他的全部收入几乎都可用来再投资。这是最为基本但至关重要的经济机制,对财富的长期积累和分布有着重大的影响。钱会生钱。这样的现实并未逃脱巴尔扎克的观察,他用如下笔触描述了意大利面食生产商的财富崛起:“高老头积累了大量的资本,这使得他获得了大量财富可赋予的优势,让他在后来的生意中无往而不利。”
例如史蒂夫·乔布斯,这位伟大的创业者所获得的崇拜和追捧与比尔·盖茨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财富全部来源于其天才式的创造。在2011年,乔布斯达到了职业生涯顶峰,但在当年苹果公司股价高点时,他所拥有的财富大约是80亿美元,只有盖茨(尽管观察家都认为盖茨的创新力不如乔布斯)财富的1/6左右以及利利亚娜·贝当古的1/3左右。在《福布斯》排行榜上,还有数十人所继承的财富都在乔布斯之上。因此,显然,财富的积累不仅仅是才能的问题。原因在于,继承财富的回报率通常仅仅是因为财富初始体量庞大就会变得很高。
遗憾的是,《福布斯》和其他报刊推出的财富排行榜大大低估了继承财富的规模。对于那些最大规模的继承财富,即数百亿美元或欧元级别的财富,那么或许可以假定,大部分资金依然存在于家族企业(例如持股法国欧莱雅的贝当古家族以及美国沃尔玛集团的沃尔顿家族)。如果情况如此,那么这些财富会和比尔·盖茨或史蒂夫·乔布斯的财富一样易于计算。但并非所有级别的继承财富都是如此:在10亿~100亿美元的财富级别(按《福布斯》的报道,全球每年都会有数百新贵跻身这一级别)或在1000万~1亿美元的级别,那么更多的继承财富是分散在投资组合中,那么报刊记者就很难去掌握这些财富(尤其是继承财富者往往不如创业者那样高调)。由于这种统计方面的直接缺陷,报刊的财富排行榜总是不可避免地会低估继承财富的规模。
征收财富税是唯一控制途径
无论如何,有关富人财富是否应得的讨论是没有最终答案的,因此当前迫切需要超越这种无效讨论。没有人会否认,社会发展需要创业、发明和创新。在欧洲美好年代就有许多发明,例如汽车、电影、电力等等,几乎可与今天的科技创新相媲美。但问题在于,创业本身并不能让所有的贫富差距都合理化,无论差距是多么极端。以“资本回报率高于经济增长率”代表的不公平以及由于初始财富造成的资本回报差距将会导致资本的过度和持续集中:无论初始的财富差距是否合理,财富会自我生长并自我膨胀,会超越一切合理界限以及社会效用角度上的任何合理解释。
因此创业者会变成食利者,不仅是在代际交接过程中,在同一代人中也会出现,尤其是当人均寿命不断延长的今天:一个在40岁时充满了创意的企业家到了90岁就会变得极其保守,而他的子孙也不一定会像他那样具有创业才能。但财富却留了下来,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出现在20年里翻几番的情况,例如比尔·盖茨和贝当古的例子就是如此。
这就是为何要在全球范围对大额财富每年征收累进财富税。这样的财富税是通过民主手段控制这种财富爆炸性自我膨胀的唯一途径,与此同时又可继续保持社会上的创业活力和国际经济开放程度。实施这种财税措施也是超越“财富道德关系”无效讨论的良方。每笔财富的存在都有其合理性,但同时又可能有些过度。赤裸裸的财富窃取是罕见的,当然也很少有财富是完全合理的。累进财富税的好处在于可以用灵活、统一和透明的方法来应对不同财富状况,同时让巨额财富置于民主控制之下,现在其实许多财富都已经得到民主控制。
常见的情况是,有关全球巨额财富的讨论往往容易导向对具体某个人能力或品行的判断,这些判断往往带有脸谱化的专断特征。例如对现在的全球首富、黎巴嫩裔的墨西哥地产和电信大亨卡洛斯·斯利姆,他就经常被西方媒体形容为靠政府庇佑下(暗指腐败)的垄断租金才积累了巨额财富,而比尔·盖茨则被塑造成白手起家的企业家榜样。有时人们甚至会有这样的错误印象,好像是盖茨本人发明了全部的计算机和微处理器,如果他对生产力发展以及对全球福利的贡献能获得相应的酬劳,那么他的财富应该是现在的10倍(幸运的是,自从他退休之后,实际上地球上的好人才成为了他“积极外部性”的受益者)。毫无疑问,这种对盖茨的顶礼膜拜反映了现代民主社会要将贫富差距合理化的不可遏制的需求,对盖茨的膜拜仅仅是这种需求的副产品。然而在我看来,盖茨实际上也在通过对操作系统的实质垄断获利。此外我还认为,盖茨的贡献也要依靠成千上万的工程师和科学家在电子和计算机领域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如果没有这些人所做的铺垫,盖茨的创新也就无从而生。但可惜这些默默无闻的研究人员并未将其每项工作都申请专利。总之,在没有对事实进行基本审查之前就迫不及待地将卡洛斯和盖茨置于正邪两端,是极为不合理的做法。
因此最有益的做法不是去给富豪编一个道德排名,这种做法常常最终沦为给西方唱赞歌的举动,最好还是要去理解财富动态变化背后的普遍规律,即只讲财富而不讲个人,并由此思考相应可以普遍适用而不用考虑其具体国籍的监管,尤其是财税监管。
文章来源:《参考消息》2014年7月30日(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作者: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