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对央视请姚明做的那个“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的公益广告说两句话,现在终于有时间说说了。
这个公益广告意在提醒人们保护稀有动物,其逻辑是:稀有动物需要保护,如果没有买卖,就不会有人去捕杀,所以稀有动物就会自然繁育起来,不会减少乃至绝种。
这个逻辑链条是不完整的,既不考虑需求,也不考虑供给,而是生硬地将交易环节拿掉。不考虑需求,需求又是真实存在的,买卖如何禁止得了?无非是交易成本大增,价格无形中被抬升,转入更疯狂的地下交易。不考虑供给,就是限制自由养殖,其结果是,需求仍在,买卖无法完全禁止,而供求日少,稀有动物更加稀缺,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不考虑供给的保护是无力的保护,因为这些动物被法定为国家保护动物,不许自由养殖、自由买卖,而只能由国家划一块保护区或场子,拔款组织一帮保育人员进行看护。这最容易造成“公地悲剧”,一方面,保育人员监守自盗,比如有媒体报道,广西桂林养虎农场,故意把老虎活活饿死,制造“自然死亡”的谎言,然后再把虎骨取出制酒。如果盗猎者以重金贿赂保育人员,就有可能对盗猎者网开一面,保护形同虚设。
另一方面,保护区是“国家的”,动物是“野生的”,谁捕得谁发财,这明显是鼓励盗猎。所以,我想这公益广肯定是没有一点古典经济学常识的人弄出的鬼话。如果其逻辑往减少需求上靠,提醒人们不吃稀有动物,倒还有劝说的可能和劝说的价值,唯独不考虑需求与供给,只企图将交易环节凭空拿掉,既不现实也不可能,是十分无知的事。
真正要保护稀有动物,需要转化思路,允许自由养殖和自由买卖,凡是允许自由养殖和自由买卖的动物,我们非但看不到其濒危,还繁盛得很。比如,允许自由养殖和买卖猪牛,有没有发现猪牛减少了呢?没有,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培育出更多的新品种,丝毫也不用考虑其稀有濒危。
相反,愈是限制养殖,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物种,比如犀牛、大象等,愈是危险,时刻都面临被盗猎捕杀。即便保护区保护得很好,种群数量在增加,可是有没有人细算这种保护,政府或NGO投入的成本是不是太高?投入不了如此高成本的国家或地区,是不是该国或地区的某个物种活该绝迹?
允许自由养殖和自由买卖,可以减少盗猎的激励,其原因是,允许自由养殖后,产权是非常清晰的,不可能出现“公地悲剧”,私人或公司一定誓死与盗猎者作斗争,极大的增加盗猎的成本;而允许自由买卖,就降低了交易成本,盗猎者会宁愿低成本地贩卖,也不愿意高成本地盗猎。
也许有人有这样的忧虑:你胆敢保证自由养殖者不把稀有动物杀光变现,而是进行长期投资?这其实低估了养殖者的理性,如果对稀有动物的需求是长期的,为什么养殖者不可以做长期投资?少数短期行为会造成冲击,但这些并不是没有技术政策来解决,比如规定5年之内不得屠宰出售。如果政策和市场让人有长期的、稳定的收益预期,一定可以减少人们的短期行为,进行长期繁育而不是短期赶尽杀绝,在出售动物的过程,甚至创新出多种长期收益模式,比如体育狩猎游戏等,其保护的积极性更大。
允许自由养殖和自由买卖,在于包含了两个至为根本的东西,即产权安排和自由市场,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的激励。保护稀有动物也是如此,如果解决了产权问题,保护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这等于解决了供给积极性。允许自由买卖,才不会人为地压抑需求,而打击买卖,只会让买卖变得更加有利可图,摧生更加可怕的地下交易。
事实上,通过界定产权来保护稀有动物已有成功的例子,那就是津巴布韦,20世纪70年代,该国将大象私人产权化、合法捕杀,结果大象数量不降反升。这个成功的案例再次证明,产权才是更好的保护,没有产权的东西,没人会全心全意去保护它,哪怕试图阻止买卖也相当徒劳。说到底,尊重市场规律,让保护者通过保护获得合理合法的收益,才是最好的保护,道德说教作用甚微。
作者:廖保平,笔名西越,知名评论家、作家、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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