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当地时间7月15日就中国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状告美国总统奥巴马及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一案做出裁决,判定奥巴马政府侵犯了中资公司的合法权利。这一裁决将有助于中资企业扩大对美投资。
美国东部时间2014年7月15日早上,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由汉得逊大法官,布朗大法官和维金斯大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就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因俄勒冈州风电项目被禁止诉美国外资委员会(“CFIUS”)和奥巴马总统案做出判决。在一份长达47页的判决中,合议庭推翻相应地方分区法院杰克逊法官批准美国政府相关动议的判决。
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中国企业在美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驳回政府以国家安全为由的政策性干预。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掩饰不了的兴奋,频频借微博广而告之。《华尔街日报》更是打出“意料之外: 中国企业法庭上打败奥巴马”(Unprecedented: Chinese Company Beats Obama in Court)的标题。
“Washington Wire”的Brent Kendal撰文总结了此次判决对于奥巴马政权关于海外投资控制权利的受限:第一,虽然总统有权最后拍板境外投资的权利,但是法院依然保留审查总统决策的宪法合理性权利。总统是不是还能说了算?这个问题有了讨论空间;第二,海外企业在美投资或并购,有权利要求美国外资委员会(“CFIUS”)审核的非保密材料,并有权利回应美国外资委员会(“CFIUS”)的质疑。这样外资企业进入美国市场,有了更多的协调空间。虽然周二的判决还不是最终审议,但是这已然是22年来白宫第一次下达总统令禁止中国公司的并购和扩展行为,同时也是第一次被法院驳回的案例。
随着中国企业海外扩展的脚步以及进入美国市场的节奏,越来越多的中国公司涉足这个陌生而有趣的市场。周二的审判结果直接影响了其他中国公司正在进行的美国并购。首当其冲的便是联想。联想意图23亿美金并购IBM服务器业务以及Google旗下的摩托罗拉手机业务,并在今年五月再次向提交外资委员会提交申请。根据华尔街日报评论指出,中国企业日前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海外并购源。从这此判决的结果看来,中国企业在美国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国公司的疑虑。尤其是外资委员会被要求的透明化,可以让更多的中国企业在更公开公平的前提下参与到这个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来。
奥巴马在美国被起诉是很平常的事情
对于美国这个市场,对于很多中国企业来说,虽然有很多未知,但是相对成熟的市场运作和法律体系,加上近几年来中美之间互动的加强,同样具备相当的市场潜力。2012年,大连万达收购美国第一院线AMC;2013年,双汇71亿美金收购全球最大的猪肉商史密斯菲尔德……近几年来的中国企业频繁的大动作,让美国社会对于中国企业的热情提高了不少,纳斯达克的中概股也成为不少买家的热点。中国的产品,中国的企业,中国的文化,在资本市场上成为让不少美国人心跳的刺激。对于很多中国公司的海外扩张版图而言,三一重工的启示,就在于了解规则并善于利用规则,可能是美国这个市场最好的教程!
作者:文庚淼,美漂视角:传媒文化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