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第九巡视组在向福建省反馈巡视情况时再次明确提到“裸官”问题,称厅处级领导干部“裸官”较多,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组织兼职过多。一些领导干部与商人交往过密。(2014年07月15日 南方都市报)
“裸官”是中国大陆特有的新名词,即配偶和子女都在海外,自己只身在国内做官的人。这样的官员在国内当官能捞就捞,能贪就贪,一看风头不对,就脚底下抹油溜之大吉,跑到外国。
“裸官”子女出国,或留学,或经商,占尽了天时地利,多半是公权私用,或者是戏法魔术般的官官、官商之权利交换,单凭自己的年薪,断难遂愿。能够有资格做到“裸官”者,不是位高,就是权重!鉴于“裸官”贪腐的风险极大,我们必须要求“裸官”定期公开个人财产信息,接受各界监督;其次是对“裸官”在国外的亲属财产及就业或学习状况备案。
官员“裸”和富人“移”又大不同。富人“移”仅是财富的转移,人才的流失;而作为执政者、社会公众人物的官员“裸”,怎么看都像是准备临阵脱逃,造成民众信心的崩溃和对未来的迷茫、困惑。民众对于裸官的强烈反感,还在于对新一轮反腐寄予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而实行官员财产向全社会公开的制度,更是亿万民众迫切期待的治本之策。(文/贤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