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巡视组陆续向上半年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视意见,这些意见也通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不少巡视组将问题共同指向了农村基层“苍蝇式”腐败。比如,中央第二巡视组就在反馈意见中提到,“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征地拆迁问题较多”。(《新华网》,7月11日)
小到截留民生款项,公然索贿,大到鲸吞公共资产,变卖集体土地,村官贪腐的内容各有不同,但造成的恶劣影响不无二致。不仅污浊整个政治生态,腐败蚊蝇时常出现在群众身边,对公信力是一种极大的杀伤。
“小官”的腐败能量一点也不小,大大超出公众的想象和认知范围。特别是在经济落后的西部农村地区,由于交通相对欠发达,文化长期停滞发展,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和民主意识相对欠缺。
很多小官都是上级领导赖以信任的“政绩共同体”,比如,这次中央巡视组提及征地拆迁问题较多,而在这个领域长期呈现“前腐后继”现象,就是因为征地拆迁与“政绩形象”的关联度最大。在政绩和利益双重驱动之下,很多小官贪腐胃口越来越大,积少成多,形成大贪。
现在围绕反腐败的制度设计,本身就不够完善。即使是在某些领域拥有了所谓的顶层设计,但是,在具体落地的过程中,往往又会缺乏配套执行的制度。
“苍蝇式”腐败再小也是危害,必须严厉打击“小官巨腐”,要拿出打大老虎的劲头打击小苍蝇腐败。“苍蝇式”腐败不只存在于京津地区,如果不加注意和警醒,“苍蝇式”腐败可能存在于任何地方,“苍蝇式”腐败不容轻视。“小官巨腐”是对党和政府肌体的损伤,是对党和政府形象的损坏,理应加强对各层级干部的监管,充分发挥有效的监管手段,将大老虎打灭,将小苍蝇消除。(文/季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