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腾讯·大家》连续拜读了李多钰女士的两篇文章《老师,我应该付你多少钱》《义务教育的暗黑市场》,写国内学校老师的收红包现象,以及造成这一现象的现今国内教育体系:
“所谓义务教育,从入学、学校、校外,它的上中下游都被绑架了,义务教育,恰恰成了最昂贵的特权教育。老师收红包只是系统整体问题的一个日常表现,它之所以显得尤其荒谬,正因为它习以为常地显示了教育主体的倒置——基础教育中最重要的主体不再是学生,而是利益。”
两篇文章令我吃惊。因为文章里所写的内容,是我未曾有过的经验,实感陌生。
首先,我小时候在家乡湖南上学时,老师不仅不收礼,甚至还会自掏腰包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我的小学班主任,是一位姓盛的女老师,有年夏天我弟弟急病住院,父亲出差在外,母亲要照看弟弟,没时间照顾我,盛老师就将我领到她自己家里。整个夏天,我不仅在老师家免费吃住,还“近水楼台先得月”地免费接受老师给我“开小灶”——尽管我的母亲从未给盛老师送过礼,但她却待我如同自己的孩子一般。
那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单纯,也不追求那么多金钱利益。我和同学们见到老师,就如今日之宅男见到女神,浑身上下都是仰慕与忐忑。所以,我到如今都对“老师”这个称呼敬重有加,并不随便尊人一声“老师”。
后来,我来日本结婚定居,并成为一个小女孩的母亲——从女儿2岁半进入日本的公立幼儿园、7岁进入日本六年制的公立小学,直到现在13岁就读日本的私立中学,十多年来我也从未给日本的学校或幼儿园的老师送过礼,更不用说给老师送红包——因为,在日本,家长给老师送礼,是件令人难以想象的事——哪位家长若不注意,随便给学校的老师们送礼送红包,很可能弄巧成拙,不仅无法让老师多“照顾”自己的孩子,反而会让孩子在学校从此难以做人,在同学们中间难以抬起头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个问题在文章结尾部分再回答大家。在此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日本宪法第26条第2项,对“义务教育”给出的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全体国民肩负有让其所保护子女接受普通教育的义务。而义务教育是无偿的。”
从这一定义,可看出所谓“义务教育”,其实包括两个基本内容:
第一,让学龄儿童就学,是身为家长必须尽到的“义务”,日文中称之为“就学义务”;
第二,国家既然要求家长对孩子必须尽到“就学义务”,国家也就必须在此“义务”要求的基础上,肩负有提供“无偿教育”的责任。
出于此种考虑,日本的义务教育由公立学校来负责完成——日本各地的公立学校,属于各地的地方公共团体。所谓“地方公共团体”,用一句简洁的话来加以说明,就是“为当地居民提供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公共性事务与公共性服务的组织”。
也就是说:作为提供义务教育的公立学校,拥有“无偿性”与“公共性”的特征,它不是利益链产业,而是非盈利性的公共事业机构。这种公共事业机构是否管理完善、运行良好,所体现的,是一个地区的公共品质与公共道德。而这种公共品质与公共道德,则直接反映出该地区政府的执政伦理观与奉公之心。
基于这样的定位,在日本,到了学龄期的孩子,都会就近入学,义务接受政府提供的免费教育。为了方便孩子们能就近上学,只要有孩子的地方,就会有学校。
三年前,我曾去参观过日本一座湖中浮岛上的小学。湖中浮岛的名字叫“冲岛”,是日本最大的淡水湖——琵琶湖中一座面积仅1.52 km的小岛,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有人居住的浮岛。
因为属于湖中浮岛,即使在交通方便的日本,想去趟冲岛,都十分不方便。到冲岛必须先乘电车到达日本滋贺县的近江八幡市,然后再驱车20多分钟,赶到一个叫堀切新港的地方,再从堀切新港乘船10分钟,才能到达冲岛。而且从近江八幡——堀切新港这段路,是没有巴士的,须有人开车接应才行。
冲岛上一共生活了300多位居民,平均年龄都在60岁以上。三年前我去拜访这座淡水浮岛时,这个岛上的孩子,从幼儿园生到小学高年级,一共才10个人。
而就是这10个孩子,在交通不便的浮岛上,与东京、大阪这样的大都市的孩子一样,享受着完全平等的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内的所有硬件设施,包括游泳池和图书室在内,都按日本政府所规定的公立小学的标准配置;校长和教师也由政府统一派遣。
在一间教室内,我看到一名老师正在给孩子上理科课,教孩子们认识昆虫。听课的孩子一共只有4个人,但老师讲解得十分认真;而在明亮干净的学校餐厅里,我还看到老师领着孩子们精心制作的墙报:“用餐前,要对食物说谢谢。”很显然,尽管只有10名孩子,但无论是教育硬件还是教育软件,大人们对孩子却不曾有过一丝怠慢。
冲岛的小学:一所只有10个孩子的公立学校
学校的图书室
学校的餐厅
学校餐厅里,老师领着孩子们精心制作的墙报:“用餐前,要对食物说谢谢。”
按日本政府所规定的公立小学的标准配置的学校游泳池;游泳是日本小学的体育必修课。
一名老师正在给孩子上理科课,教孩子们认识昆虫。听课的孩子一共只有4个人。
此外,日本的公立学校属于地方公共团体,是公共事业的一部分,所以,日本公立学校的教职员,都属于地方公务员中的“教育公务员”,必须服从地方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要求前往政府派遣的任何一所学校。前面提到的10个孩子的冲岛小学的“校长和教师由政府统一派遣”,便是一个例子。
基本上,日本公立学校的校长或老师,每三年左右就会调动一次,轮流调往不同的公立小学。调动的一个最大特点是:能够不断地进行师资力量的平均再分配,令每一所公立学校的师资力量得到最大限度的平等与平衡。这也是日本政府对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们所表达的一种教育平等与公平理念。当然,如果孩子的家长放弃义务教育,而自己花钱另择私立名校,那又另当别论。
另外,因公立学校的老师属于教育公务员,在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同时,还必须遵守《国家公务员伦理法》以及《教育公务员特例法》。所谓“公务员伦理”,就是指“公务员为报答社会的期待和信赖,所必须具备的行为规范”;而《教育公务员特例法》,则是一部根据教育公务员的特殊性,而制定的对于教育公务员的任免、薪饷、身份、惩戒、服务以及研修等各种规定的法律。
文章看到这儿,我想各位读者也大都已经明白了:为什么在文章的开头,我会说在日本,家长给老师送礼,是件令人难以想象的事,很可能弄巧成拙。因为,按照相关法例,作为教育公务员,老师接受家长的红包或礼物,很可能会构成“收贿罪”;而家长送礼物送红包给老师,也很有可能会构成“赠贿罪”,两者都有可能触犯法律,给自己和孩子带来麻烦,实属得不偿失。
日本公立学校的老师,不仅不收红包不收礼,甚至连和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一起聚个餐吃个饭都十分谨慎。今年4月我家小朋友小学毕业,班级里的同学和家长一起,大家AA制举办了一个毕业聚餐会,班级的责任老师(也就是班主任老师)都避嫌没有前来参加。
不过,虽然无法跟老师一起吃饭,但为了感谢老师多年对于孩子们的教育与栽培,全班同学和家长们一起,还是给老师送了一份大礼——每个孩子以及孩子的妈妈,都分别给老师写了一封信。我给老师的信,是这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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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越老师:
非常感谢您所做的一切 。mii即使小学毕业,但和老师的缘分不会毕业,这一辈子您都是mii的老师。我们希望将来能和老师一起喝茶、一起聊天,希望您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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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mii的小学班主任老师名越,是一位非常温和有爱心的女老师,每次参加学校的恳谈会,我们也都非常谈得来。因此,我一直都期待能和名越老师成为朋友。但是,因为日本对于公务员的种种严格规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女儿在小学的就读期间,我一直不敢约老师出来,哪怕是一起喝杯咖啡。
现在,女儿mii已经上中学了,我们和名越老师之间,已经不存在任何工作上的关系,可以单纯地作为朋友来互相交往了。我想,现在应该是可以邀请名越老师一起喝茶聊天的时候了。
作者:唐辛子:旅日华人作家。自我介绍为——唐辛子,在日文中就是“辣椒”的意思,唐辛子就是“糖辣椒 ”,一个既甜且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