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评论员 戎国强
近日,某电视台在《快乐大本营》节目现场,主持人谢娜表演魔术时,黄磊的女儿多多在旁“捣乱”,揭穿魔术真相,导致谢娜无法表演下去。谢娜情急之下,用手掐住了多多的脖子,此举引发了不少网友的批评,说谢娜没素质没爱心。为了回应批评,黄磊发了一个长微博,表明他与谢娜、何炅的关系亲如一家,女儿与谢娜是“从小打到大”的友情。谢娜也转发黄磊的微博称:“回头您把压箱底儿的我俩追打的视频再发上来,让爱多多的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这样说来,“谢娜掐多多的脖子”这个表述是不准确的,应该说“谢娜假装掐多多的脖子”,是跟她开玩笑。这一点完全可以相信。不说两家友情那么好,就是关系一般,一个成年人也不至于在电视节目里真要掐一个小孩的脖子。黄磊和谢娜互晒友情史,其言下之意是明显的:批评谢娜的网友不解内情,是在多管闲事。
谢娜与黄磊的互动,能澄清谢娜“没有爱心”的误会,但同时证明了“没素质”这个批评是有道理的,甚至黄磊也自证了他缺一点素质,至少缺乏“媒体素质”。
电视是公共空间,不是谁家客厅。在私人空间里,行为可以不考虑公众影响;在电视上,你的行为是有观众的,要尊重观众的观感。无论如何,“掐脖子”是一个危险动作,即使你的本意是开玩笑,也不应在电视上这样做。观众的批评,所针对的,不只是谢娜在这个节目里的这一个动作,而是对所有可能伤害孩子的动作说“不”。如果这个节目的目标观众包括孩子,这个动作就更不应该了。在缺乏认知能力的孩子面前,媒体人更应该重视自己的行为的示范效应。谢娜和黄磊互晒友情,只能说明谢娜对多多并无恶意,不能证明“掐脖子”这类动作可以出现在电视上而不受批评。在这件事情上,个人之间的友情关系不能替代、遮蔽公共伦理。
估计黄磊和谢娜都不会意识到,他们针对一部分观众的“误会”而互晒友情这个动作,对这些网友(观众)也是一种伤害。如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样,电视节目面前,所有的观众也都是平等的。所有观众对影视明星个人生活的了解程度是不同的,如果对一个节目作出评价,要以幕后的因素作为依据,那么就会出现观众的评价权不平等的结果,而这个评价权在一定程度上就被相关的主持人、演员所支配了。
影视明星、节目主持人对电视等媒体有很大的支配权,所谓“观众”,就是你只有看的份,几乎没有说话的份。话语权的不平等,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媒体人面对观众时的优越感;黄磊和谢娜互晒友情,其实是不懂得节制自己的优越感。黄磊和谢娜互晒友情后,一些持批评态度的观众很可能会有一种挫败感——原来我不了解内情,我多嘴了。黄磊和谢娜的本意肯定不是要奚落这部分观众,但这部分观众肯定有一种被奚落的感受。这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媒体”之“媒”,即传播、扩散、影响等功能。媒体人如果不谨慎,不尊重公共伦理,把电视节目当作表现一己之优越感的地方,个人意识就会不知不觉凌驾于观众意识之上,这时候,媒体其实是在传播错误的或不恰当的价值观了,这时,娱乐节目就会变得非常不好玩。
(原标题:“掐脖”争议,网友是在多管闲事吗)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