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请人替考学生的收益看高考制度改革

据央视报道,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枪手”前往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参加替考,组织者自称华中科大老师,且雇主都是县里“有钱人、当官的”。河南省招办称,2014年该省已查实违规违纪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教育部对此表示,一经查实,将对此事涉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替考大学生将开除学籍,绝不姑息。(新京报6月18日)

如果说对充当“枪手”的替考大学生处以开除学籍的处罚,是为了控制“枪手”的来源,但如果替考存在旺盛的市场需求,枪手们还是会“铤而走险”——所谓重利之下必有勇夫,教育部门更应该想办法治理的是替考存在的土壤。在目前的考试制度和大学教育环境中,替考作弊学生,为作弊付出的代价很小,可却收益巨大。

  请人替考的学生,如果替考被发现,其付出的代价不过是当年成绩作废,最多停考三年——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伪造、变更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科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可如果这名考生本来就无望在高考中考出好成绩,或者这次考了,今后不再参加高考,这算什么处罚?几乎就没有什么损失。

  而如果替考成功,这名考生的命运就完全不同,首先,按照目前的高考制度,学校就按学生的高考分数结合志愿进行录取,作弊获得高分的学生,会顺利进入更好的大学;其次,我国大学,不论是一本、二本,还是三本,目前都实行“宽出”教育管理,一名作弊的学生,不出意外,会顺利毕业获得证书(包括可以通过打点老师,获得大学课程的高分);再次,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人才时,看重的是一只文凭,据报道,请人替考的考生,家庭非富即贵,这些学生获得文凭之后,靠家庭的人脉关系,找到的工作,会远比那些靠自身能力的学生更好。

简单地说,目前的高考制度和大学教育,让请人替考者看到了一条“光明大道”。而如果大学不按学生的高考分数进行录取,而是综合考察学生的中学学业成绩、并结合大学的面试考察进行录取,那些平时成绩差、能力弱的考生,仅凭高考高分,很难被大学录取;就是被大学录取,如果大学实行严格的培养标准,进行过程淘汰,那些学不下的学生,无法混到一张文凭,只能退学,如此,作弊的收益将大大减少。

这就需要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和大学管理改革。对于高考改革,我国应该打破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建立基于大学自主招生的多元评价,把学生的平时表现纳入,对于大学管理改革,我国大学应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将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核心功能,并实行教育本位和学术本位管理。

对于上述改革,不少人认为行不通,觉得在目前的高考制度中,尚且有人大行权钱交易,把自主权给学校,招生会更加乌烟瘴气。这只看到表面,而没有看到实质。高校自主招生的实质,是扩大考生的选择权,通过考生自主选择大学,获得对教育的监督权、评价权,从而迫使大学转变办学理念,对教育者负责,提高教育质量,珍惜教育声誉。目前的高考制度中,考生并没有选择权,进而学校也不必对受教育者负责,这就是学校不实行严格培养标准,不关注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原因。再者,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学校管理制度,是转变政府和学校、学校行政和教授关系的过程,目前我国高校的招生是行政计划招生、办学是行政主导办学,因此,容易滋生权钱、权势交易。

近年来,我国高考集体作弊案呈高发态势,严肃处理每一起作弊案,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十分重要,但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必须反思作弊案高发的制度根源,加快推进高考制度和大学管理制度改革,才能逐渐消除作弊滋生的土壤。

作者:熊丙奇,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主编、编著、著作的书有:《大学有问题》、《体制迷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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