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入学强制检测艾滋太简单粗暴

近期,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
近期,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

近期,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各学校要安排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必修课,并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

消息一出,就有网友说,“大中专院校普及性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这是必要的,但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必须抵制,简直是在无视国家明文规定的艾滋病自愿检测原则”。也有网友发问,如果检测出为感染者,如何保证学生隐私?是不能保证顺利入学呢?(中广网6月1日)

我赞成网友的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将艾滋病检测纳入新生入学体检,是违法侵犯学生隐私权、平等受教育权之举,这一规定必须取消,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的违法责任。

河南教育部门打着关爱学生,让学生早发现、早治疗的旗号,在新生入学体检中检测艾滋病,按照这种逻辑,接下来就会在全体初高中学生中推行艾滋病检测了,这不更是“早发现、早治疗”吗?不管教育部门有多么良好的初衷,这都是与我国国家政策背离的——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应艾滋病检测纳入大学新生入学体检时,举例道“在美国还有一个叫做艾滋病检测日,这一天像美国总统包括总统夫人都参与这个活动,告诉人家要定期检测。”这完全是混淆问题的实质,加强防艾宣传,让公民有定期参与艾滋病检测的意识,形成一种自觉,这和强制进行艾滋病检测是另一回事。问题不是艾滋病检测,而是强制艾滋病检测。——自愿咨询、自愿检测这要宣传、支持,而强制检测必须反对。

在新生入学体检中检测艾滋病,就是一种强制检测。对于检测结果,河南省卫生厅艾防办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所有的感染者个人隐私只是掌握在跟这个工作相关的人手中,其他的人员是不知道的。不会被侵犯的。而且这个信息是保密的,其他包括他的无关的亲属都不会知道。”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跟这个工作相关的人”有哪些?是否只是医务工作人员和当事学生本人?检测结果会不会让学生所在学校、老师、同学知道?高校会否以各种名义让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学生休学、退学?

如果进行了强制检测,按照当前的教育管理体系,和整个社会对艾滋病的态度,被检测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学生,很可能接下来的求学、以及未来的就业会受到严重影响,隐私也受到严重伤害。卫生部门的人士称,国家规定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检测结果不影响其求学、就业,可问题是,强制检测已经违背国家规定在先,接下来其他机构根据违规强制检测的结果,再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行歧视性对待,有谁来保障这些学生的权利?

其实,将艾滋病纳入强制体检范畴,这就是强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视,这把我国政府多年对防艾的教育、宣传成果付之东流,在我国国家领导人都主动与艾滋病患者握手,告诉大家,艾滋病是不可能在日常生活中传播,只会通过血液传播、性传播和母婴传播,不必谈艾色变、过度恐慌之后,再把艾滋病纳入强制检测范畴,是加剧社会对此的恐惧和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

这和防艾部门的职责是背道而驰的。针对艾滋病防治的严峻形势——这次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通知》显示,“河南省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现存活艾滋病感染者病人4万余人,每年新报告感染人数4000例左右,特别是近年来疫情监测分析显示,青少年学生感染艾滋病报告增多”——防艾部门应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切实纳入教育体系,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而不是采取简单除暴的强制方式,简单粗暴的方式,只会走到防艾的方面,由于缺乏正确的防艾知识,加之担心检测出结果之后被歧视,还有的确实被歧视,失去升学、就业机会,失去生活的信心,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导致艾滋病防治日益困难。

尊重公民的权利,这是政府出台政策的前提,在任何可能侵犯公民基本受教育权的政策出台之前,必须审视其是否违背上位法,甚至可以说,这类政策都不适宜听取采取公众意见,民主决策的方式,因为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议题,不属于可以采取所谓“民主方式”决策的范畴,就如以同学投票方式决定让某学生退学一样。网上也有不少意见赞成将艾滋病纳入强制检测,这种意见并不足取,持这些意见者,本就有对艾滋病的严重歧视,同时也并不清楚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也是我国需要整理治理的问题。

作者:熊丙奇,教育学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主编、编著、著作的书有:《大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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