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广场舞的“硝烟”能否不再弥漫

5月25日晚21时许,广西北海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轻男子与家人发生争吵后,觉得广场的跳舞音乐太吵,遂持刀砍伤3名正在跳舞的市民。  
5月25日晚21时许,广西北海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轻男子与家人发生争吵后,觉得广场的跳舞音乐太吵,遂持刀砍伤3名正在跳舞的市民。

娱乐休闲,本是生活的必需品。广场舞作为群体性娱乐休闲的方式,并无不妥。近年来,各地的广场舞招惹的是非不少,跳舞的振振有词,嫌烦的也理由充足。这方面的口水战不时见诸报端,这类舆论战至今没有结果。一些地方的广场舞,大有“战事升级”的势头,有的筑起“战壕”,有的甚至酿出了血案。

5月24日晚,武汉网友微博爆料称,屡次劝阻跳广场舞扰民的居民无果,汉阳区新长江香榭琴台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外围广场竖起百余米长的铁丝网。翌日,铁丝、路障被剪断,堆在空地上。小区新长江物业工作人员说,“现在被剪断了,我们也没什么办法管广场舞扰民了”。(《长江日报》5月26日报道)

5月25日晚21时许,广西北海市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名年轻男子与家人发生争吵后,觉得广场的跳舞音乐太吵,遂持刀砍伤3名正在跳舞的市民。(中国新闻网5月26日报道)

血案能不能惊醒广场舞的大妈们,还真是个未知数。从武汉广场舞大妈们“攻城略地”、抢回阵地的架势看,北海的一起血案未必能让跳舞者意识到为舞而疯狂的代价。广场舞四周“硝烟弥漫”,连保安也束手无策,是不是那些不愿被噪音包围者就只有能忍自安呢?是不是高考复习的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就该无条件地分享广场舞的噪音呢?如果这样,广场舞的硝烟依旧,纵然无“战事”,毕竟是以牺牲其他群体的权利为代价,换得这种不和谐的和平。也许,更多的人想问的是:广场舞的“硝烟”能否不再弥漫?

权利的冲突造成权利的困境。当每个群体都主张各自的权利,权利的冲突如何调解确实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广场舞扰民问题,新闻报道了,没用;物业干预了,失灵;极端者砍人了,也未必灵验。接下来,该环保部门粉墨登场了。广场舞的核心问题是噪音污染。公众场合多少分贝合乎法律的限定,既不是广场舞的大妈们说了算,也不是希望耳根清净的人们说了算的。环保部门应该依据我们的环保法之规定,履行好噪音监督的职责。除此之外,治安管理条例中,对社会生活噪音污染也有相关的处罚规定。如果物业公司在接到居民投诉后,联系当地环保局和公安机关,请他们以强制性执法的形式责令广场舞的音乐不能妨碍附近居民的生活,而不是自行设置路障,也许广场舞的大妈们更容易接受;同样,假若各地的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社会生活噪音问题主动出击,也许北海那起血案就避免了。

广场舞作为社会问题,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并不算小,民众的网络吐槽也不在少数。只是职能部门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任由社会问题不断发展。这样,我们与其责怪广场舞的大妈,不如责怪相关的管理部门。假若这样的普遍性社会问题能在全国采取统一的行动,规范广场舞,而不是让它以“社会公害”的形式长期存在,是不是更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呢?

社会生活本无真正的硝烟,懒政者多了,硝烟不仅有了,还容易弥漫起来。广场舞的硝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多点勤政精神,相信广场舞之类的“硝烟”很快将烟飞云散。

作者:刘海明,西南科技大学新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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