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芳:城市的容量——建筑作为一种解答

【1.贫民窟问题】

哈佛大学教授格莱泽在《城市的胜利》一书里反反复复说,城市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尽管与此同时会产生一些“城市病”,但相比于城市的巨大收益而言,这些城市病的成本其实很小。当然,很小,不意味着可以忽视。

其中一个“城市病”是“贫民窟”。当下讨论中国城市化议题的人里,有不少人认为像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人口已经太多了,所以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加以限制。除了广为人知的户籍制度的限制外,还需要调整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的价格,将外地人排除或限制在外。

这一类观点忽视了两件事:一,“贫民窟”是不可避免的,正是因为城市的好处才吸引了众多的穷人,这些穷人利用城市的便捷大大降低了生存的成本。而这些穷人在农村或许就完全难以生存下去。换句话说,即便生活在城市的贫民窟里,其境况也好过他们呆在农村。由于城市扩张自带的正外部性必然吸引穷人聚集,所以大城市要想的是如何容纳和处理贫民窟的问题,而不是通过各种行政手段来限制此类市场现象。试图绝对消除贫民窟的行政努力恐怕是徒劳的,还不如进一步发挥城市魅力,推动经济往前走,或许有更好的效果。(注1.)

二,有贫民窟并不意味着城市人口已经饱和。在《真实的中国:中国模式与城市化变革的反思》一书中,有不少证据表明大城市还可以继续扩容,吸纳更多的人口。尤其是从人口密度上来看,更是如此。担心城市人口过多的人,往往提出在某些区域北京、上海的人口密度已经超过纽约和东京这样的大城市。但总体而言,就人口密度而言,即便是上海也还有很大的空间。要注意的是各区的不同之处。

(高楼耸立的纽约时代广场)

【2. 密度之惑】

退回问题的起点,不考虑制度、公共服务供给等一系列其他因素,单单从空间与人口的关系来看,即便大城市能容纳更多人口,问题的关键也在于“如何容纳”。贫民窟这种以压缩人均生活面积来容纳人口的方式,还是存在问题。犯罪、卖淫、代际贫困固化等等,贫民窟的治理一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到目前为止全球各国也没有交出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卷。

那么是不是可以转换视角,从增加空间的角度来考虑呢?有人会说城市的空间毕竟是有限的,但这种“有限”在实际生活中却有很大的弹性。在我有限的阅读范围里,发现了四种不同的增加城市空间的“技术”,可以扩大城市的容量,分别是:上天、入地、小户型和飞地模式。

2.1 上天

虽然摩天大楼鳞次栉比,但其出现算不上久远。在升降机、抽水泵和钢筋混凝土出现之前,建设超过十层的建筑简直不可想象。但建筑材料和技术的更新,使得摩天大楼成为大城市的首选。各国对摩天大楼的高度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说日本超过60米就算是摩天大楼了,而中国的规定是超过100米,在美国摩天大楼通常是指超过152米的大楼。

我们现在看那些国际性大城市,例如芝加哥和纽约,往往也会发现它们是现代摩天大楼的发源地。1871年芝加哥大火灾之后,重建时为了节省市中心用地,美国现代建筑史上的高层建筑应运而生。1902年,纽约帝国大厦的落成让摩天大楼与城市形成了更为特殊的关系,即便到今天为止帝国大厦也依旧是游览纽约不可错失的景点。9·11摧毁了世贸双子楼之后,帝国大厦作为纽约的形象反而得以加强。

当然新世纪以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摩天大楼数量最多的城市,这与中国城市化迅速推进的过程是相互契合的。2010年长沙市违规兴建836米的“天空城市”试图击败迪拜的高达828米的哈里发塔,以占世界第一的鳌头,最终被叫停。但也没有阻止天津、重庆、深圳、上海等城市对摩天大楼的热情。实际上,这也是被经济发展推着走。尽管历史上兴建摩天大楼往往和经济衰退联系在一起,但其中并没有坚实的因果关系。

对于新兴的大城市而言,尚有地皮可以用来盖摩天大楼,例如正在建设中的上海中心。但对于纽约这样的城市而言,并没有多少空闲的土地可以利用,因此“上天”也只能在现有的建筑物上进行。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顶层加盖,另一种是利用悬臂。

顶层加盖容易理解,就是在原有的大楼顶上,再增加几层,以尽可能的利用空间。位于纽约下百老汇地区的标志性建筑“铸铁屋”(CastIron House)今年就会加盖两层。当然这种加盖的多半会是豪宅,否则不值得花大力气和金钱去盖。这种硬生生造出来的阁楼(penthouse)价格不菲,因此虽然拓展了空间,但对吸纳大量人口而言,恐怕还不是最有效的手段。

(Cast Iron House. By Hayes Davidson)

悬臂(hangover)是另一种选择。什么是悬臂呢?就是你有一幢楼,但前后左右都没有什么空间可以继续开发,所以就从隔壁楼的顶上伸出去一条或几条悬臂,然后利用悬臂的托力,把你这幢楼从周边加宽筑高。在寸土寸金的纽约,悬臂现在几乎是最流行的发展方式了。

(布鲁克林贝阿德街64号,悬臂建筑。ByMarilynn K. Yee / The New York Times)

并且悬臂有助于规避不少建筑管制。纽约大学瓦格纳(Wagner)学院最近公布了一份《买卖天空:纽约市可交易地产开发权市场》(Buying Sky: The Market for Transferable:Development Rights in New York City)的报告,就梳理了纽约“上天”开发房地产的历史。纽约的规划案往往限制了现有地产的开发,而另外一些房产则受到其他方面的管制,例如作为历史建筑就适用更加严格的管制,很难轻易更动。但也有一些房产因为当时的市场状况,没有完全开发。比如说原来可以造个十层八层的,结果因为当时开发的时候资金有限或者市场状况不好,就只开发了六层。这样还有两到四层的开发权,这个开发权就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就可以进入市场。其他已经用完自己开发权指标的,就可以到市场上购买这个开发权指标,然后那两到四层的开发权,就可以在通过其他监管的条件下,用悬臂等方式用于开发新的房产。坊间也把这种可转让开发权叫做“空中开发权”(airrights),因为此类可转让开发权主要是“上天”用的。

所以即便大城市如纽约,管制如此众多的条件下,依旧可以有市场的力量来推一把,“上天”还能给这个城市带来不少空间。

2.2 入地

当然有一些地方因为各种状况限制,无法继续发展摩天大楼,或者上天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少,那么就只有换个方向,向地下发展了。这方面的典型是新加坡。当然也不是所有大城市都适合发展地下城市,有些地方的地质条件本身就限制了地下开发,那就只好作罢了。

新加坡的经验很值得借鉴。因为人多地少,空间极为稀缺,这种不得不采用的办法恐怕将会在未来大行其道。当然深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的新加坡,一样面临一个“风水”的问题,那就是没有人想到地下去,因为地下往往是死后才去的。这种死后“入土为安”的习俗恐怕会成为开发地下之城的一个大障碍。当然,传统改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的困难,也就是一两代人的事情。年轻人战胜老年人,才是这个世界永恒的主题。

当然首先搬迁的不一定是住户或者商家,有可能是科研或政府等公共机构。这也是目前新加坡政府的想法。雄心勃勃的南洋理工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是这方面的先驱,尤其是南洋理工大学,该校研究人员热情满满,已经研究了往地下发展策略的可行性,结论是大有可为。

2.3 小户型

小户型说穿了就是比鸽笼房稍微大一点,但也大不了多少的户型。这样说有点奇怪,但事实上小户型更多强调的是多功能家具组合,而不是群居式的“上下铺”。香港人叫做棺材房,大陆多有叫鸽笼房,听着就有一种紧张感扑面而来。不管是香港还是上海,这种群居式住宅并不少见。

国内还有另一种说法叫做“群租房”,实际上就是不那么明显的“贫民窟”。之所以说是变了形式的贫民窟,有一个标准或许有助于衡量,那就是一个厕所多少人用。一户家庭3-4人用一个厕所,算是平常标准。但在群租房内,往往是十几个人共用一个厕所。这只是其中一个直接的标准,贫民窟的关键标准是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注2.)

而多功能家具能缓解这种群居空间上的紧张感,平时用不到的功能家具就可以通过折叠等方式收纳起来,从而节省出日常使用的空间。例如业界著名的《建筑日报》(Archdaily)2014年3月鹿特丹的OMA建筑事务所的一个项目,通过多功能家具能把一个小户型打造成多用途的空间。把不用的床收起来这已经是很普遍的多功能家具的一种设定了。但OMA项目的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小细节是将几把可以折叠的椅子收起来后就是墙上的挂画,是非常惊艳的作品,但同时功能性丝毫无损。(注3.)

通过这种兼具美感和功能的小户型项目,相当于在不增加空间同时不压迫生活空间的情况下,容纳更多的居住者。这对未来的城市而言,未尝不是一个趋势。另外,已经有相当多的建筑师投身微型建筑来解决贫民窟问题,这个技术性解决方案到底能否带来突破,目前还不得而知。但这个解决问题的思路却是非常有意思的。

2.4 飞地模式

飞地模式实际上是用一个发展的比较好的城市的制度运营在另一个地方建造的新城,除了制度一样,地却是在别处,人和资源也不一样。这种飞地管理模式,被纽约大学的经济学家保罗·罗默称为“连锁城市”(chartercities)。罗默提出连锁城市理念的时候,还是斯坦福大学的教授。

连锁城市背后的理念是一个城市的兴衰极端依赖这个城市的管理和经营制度,因此在一片飞地之上运行与一个发展良好的城市的制度,就能再造一个城市。(注4.)这个理念的突破性在于一旦一个城市发展“上天”“入地”“小户型”都趋于极限的时候,将城市的制度移植到飞地之上,就可以创造出新的可能。

举例来说,中国的东北和西北部有不少城市经营陷入困境,或者还有空余的城市用地,但类似长三角的城市却已经无地可用。但对比城市的发展经营,长三角的城市远远胜出。因此一种理念上的可能性是用长三角城市的制度在东北和西北部的空余飞地上再建“新城”。这并不是单单说建筑上,而是说城市的经营管理的制度建设。相比于硬件,制度这一软件才是至关重要的。

罗默的设想里,香港的运营管理经验是首屈一指,可以作为模范的。但中国目前的困境是香港的大陆化,香港模式反而未能开拓哪怕一片飞地。并且对于城市扩容而言,香港今日也面临着罗默之前没有考虑到的困境。公共服务供给紧张,贫富差距拉大,以及香港和内地的潜在冲突等,都使得香港也有些泥菩萨过江之感,就遑论制度输出了。

【3.城市扩容】

建筑作为一种技术,的确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扩大城市的容量。正如上面提到的“上天”“入地”“小户型”等,但更为重要的恐怕是“飞地模式”或者说“连锁城市”。尽管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城市,飞地设想依旧能给人启迪。

城市间直接交易用地指标(类似纽约的空中开发权交易市场)在中国会比较困难,因为跨区域协调从来都不是区域之间的事情,而是中央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事情。但这种协调的成本也没有高到完全不可行的地步,例如上海从浙江“租借”洋山港的例子就表明存在飞地模式的可能性。无非是在当前大陆,城市之间实行的制度差异并不大,也难怪罗默心心念念实行“一国两制”的香港了。

简而言之,城市扩容,建筑作为一种方案可以解决部分问题,但城市真正要容纳更多的人口,还需直面制度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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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参见《上海要做好迎接贫民窟的准备》;

注2.参见《中国怎样应对贫民窟》;

注3.参见“In OMA’s De Rotterdam, Furniture Transforms 60-meters into Multi-Functional, Versatile Space”;

注4.参见《兴于包容,毁于榨取》。

作者:李华芳,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专栏作者,书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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