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岂能滥设门槛(今日谈)
周人杰
房子选了、合同签了、首付交了,却意外接到通知,被要求购买一份1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不买的话可能影响后期贷款办理。这是郑州一位市民购房时的遭遇。而这并非个例,一些商业银行在发放房贷时,或者向客户强卖金额不菲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诱使客户花钱“购买”贷款。
种种捆绑搭售的潜规则,无异于在国家信贷政策之外,又自行设置了一道门槛。此举无据无理,相反,属于《合同法》明令禁止的“显失公平、乘人之危”之举,在事实上加重了刚需族的购房压力。对此,监管部门该出手时要出手,依法依规问责处置。
银行敢于如此硬性搭售、“待价而沽”,还因信贷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令房贷成了稀缺的香饽饽。去年底以来,多地银行收紧房贷,首套房利率优惠早已难觅,个别甚至暂停了相关业务,人为制造“房贷荒”。这与“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信贷需求”的中央政策不相符合。对此,央行和银监会日前要求,提高房贷审批效率,优先满足首套房贷的正当需求。
住房贷款本是群众安居“助力器”,决不能在惜贷、设槛中变为“阻力器”。在法律与政策的框架内,稳健经营、服务群众,商业银行才能回归金融本义,担起社会责任的重托。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