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复旦学子有权表达对“死立决”的态度

  177位复旦学子近日在请求信上联合签名,请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不要对该校投毒者林森浩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媒体报道后,网络上出现强大的反呛声。被投毒致死者黄洋的父亲于昨天公开表示拒绝接受请求信的内容,要求维持一审“死立决”的原判。

这件事成为8日互联网上最轰动的争议,它反映出,减少或废除死刑的观念已在中国社会形成了植入,得到部分人的认同。但它同中国传统“杀人偿命”观念的拔河还处于绝对弱势状态。在舆论中,如果对杀人犯的怜悯碰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呼声,后者要强大得多。

客观而言,就像网民们可以呼吁对林森浩判处“死立决”一样,复旦学子同样有权利向法院发出他们要求另作量刑的呼声。作为案犯和受害者的校友,他们表达自己的意见既合法,也有一定的合情因素。这封请求信也是舆论的一部分,尽管它的代表性很可能不够大。

中国《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对于不判“死立决”的情况,也有具体规定。但近年来,还有一个新元素开始影响判决,它就是舆论。

法院判决理论上应是完全独立的,不受舆论任何干扰,但在现实中,舆论的压力还是会起一定作用。而且这当中互联网被当成“舆论”的主要代表。最近几年互联网广泛讨论的大案,网上的主导性意见与最终判决形成多数情况的一致性,这反过来鼓舞了网民们影响判决的热情。

林森浩案二审维持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判,或者改判死缓,法官们现在面对的舆论压力,显然要大于他们甄别事实以及重新对照刑法条文的难度。网上舆论大多要求坚持“死立决”,这是出于同情被害者家庭的朴素社会良知。这样的舆论也是中国社会稳定的传统源泉之一。

然而那177名复旦学子也并非“脑袋进了水”,他们很多人是学习法律的,而且连接着世界上减少死刑的观念和潮流。他们是面对轰动的杀人案时,舆论中凸起的一小块新高地。

很难预测上海最高人民法院将如何做出艰难的最终判决,那里的法官会如何研判“舆论”,如何理解面对激烈众声时对“独立判决”的坚持。但我们认为,复旦学子发出自己的声音,这在当前的舆论场上有其价值。对他们意见持坚决反对态度的人,应当对他们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给予尊重。

中国社会围绕死刑的态度并非毫无变化,舆论出现不同声音本是对社会态度真实面貌的折射。声音的过于一边倒大概不是好事,它往往是某种主导性声音对其他意见表达形成了威慑和压制。

最后还是看上海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吧。希望多少年后人们总结司法公正与舆论的关系时,这场判决能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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