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韩国总理郑烘原宣布就“岁月”号沉船事故引咎辞职:“就未能阻止事故发生以及在事后未能适当应对,我作出道歉。见证了家属的痛苦以及人们的悲痛和愤怒,我觉得我应该做的事情是负全部责任并辞职。”郑烘原请辞的新闻,在中国网络上引发了一阵感叹与议论,用《环球时报》评论文章的话来说,它“给中国公众带来视听上的冲击”。
有意思的是,不管对郑烘原辞职行为抱何种看法——是“撂担子”,还是“有担当”?中国的评论者一致认为,政府首脑“引咎辞职”的制度以及“责任政府”的理念,均来自西方体制,仿佛这样的制度与理念,于中国人传统的公共治理而言,乃是异己之物。但我想指出,政府首脑“引咎辞职”、以示对重大灾害的负责,其实是中国古典政治的伦理要求,且是汉、唐、宋时代的政治惯例。
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在汉代与宋代,像韩国总理郑烘原那样的宰相引咎辞职事例,是不胜枚举的。我这里且以北宋仁宗朝为例,介绍几则例子:
天圣七年(1029年),汴京皇城内的玉清昭应宫受雷击着火,烧毁宫殿“三千六百一十楹”,只余“一二小殿”幸免于难。刘太后闻讯大哭:“先帝力成此宫,一夕延燔殆尽。”火灾发生后,宰相王曾即上表待罪,引咎辞职,后罢相出守青州。
宝元元年(1038年),宋境发生“冬雷地震”,灾害频仍,而以宰相陈尧佐为首的政府应对无方,谏官韩琦连上数疏,对政府发起弹劾,认为宰相王随、陈尧佐,参知政事(副宰相)韩亿、石中立尸位素餐、庸碌无能,必须对眼下发生的灾异负责,最后迫使王随、陈尧佐、韩亿、石中立四位宰执同日请辞。后来韩琦也当上了宰相,因为“不赴文德殿押常参班”(不到文德殿签到),被御史中丞王陶弹劾为“跋扈”。虽然刚刚登基的神宗皇帝并不相信王陶所言,但韩琦自己还是坚持辞去宰相之职。
庆历七年(1047年),天下大旱,参知政事贾昌朝认为宰相应当对此负责,“上表乞罢参知政事”,主动向仁宗皇帝提出辞呈。宋仁宗咨询了另一位大臣的意见后,批准辞呈,将贾昌朝改任北京大名府留守。
皇佑元年(1049年),宰相陈执中辞职,原因是当时发生洪涝之患,“灾异数见”,陈执中身为宰相,却“无所建明,但延接卜相术士”,于是台谏官接连弹劾,最后陈执中以足疾为由请辞,“罢为兵部尚书,出知陈州”。
因为发生灾异,导致人民受到伤害,作为政府首脑的宰相居然要引咎辞职,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似乎不可理解。不过古人相信天人感应,天灾乃是上苍对人间执政的警告,“阴阳不和,责在宰相”,天灾降临,执政的宰相难辞其咎,当然需要引咎辞职。这一点,跟现代政府“理性化”的问责逻辑并不相同,但是,政府“可问责”、“要担责”的执政伦理,则是古今一理的。
于是,我们从宋朝历史中看到,每当出现严重的灾害事故,有担当的宰相总是主动引咎请辞;如果他对灾异装聋作哑,代表天下公议的台谏也会上书弹劾,迫使执政官辞职。辞职可能于事无补,却表明一种负责任的姿态。这种政治姿态,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也是适用的。
可能有一些朋友还会质问:皇帝才是帝国的最高领袖,为什么不是皇帝引咎辞职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君主的更迭震动太大,假如频繁地更换君主,势必引发政治动荡。因而,在君主制下,不论古今中外,君主不担行政责任几乎是一个通则,英国普通法中即有所谓“君主不容有错(The king can do no wrong)”之原则;儒家政治学说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叫做“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
恰恰正是这种“君主不容有错”的原则,推导出了建立“君主立宪制”与“责任内阁”的可能性——君主既然不容有错,那么就只能作为尊贵的国家象征,而不得过问实际行政,不负行政责任,如是,政府有错,由宰相担责,君主则超然事外。
宋代当然不会有“君主立宪”与“责任内阁”的概念,但宋人无疑已经产生了近似的意识,如宋神宗时常插手具体政务,富弼便坚决反对,他的理由是,“内外事多陛下亲批,虽事事皆是,亦非为君之道。况事有不中,咎将谁执”?意思是说,君主亲裁政务,即便事事皆对,也不是为君之道,何况若有一事批错了,又该如何问责?
出于“可问责”的考虑,宋人主张将执政的权力交给一个专业的团队,即宰相领导的政府。补充说明一下:“政府”并不是一个外来的现代词,宋人也使用“政府”一词,用来描述执政的团队,而且宋人认为,这个团队是可以问责、可以更替的。
体现在制度上,即朝廷的政令(诏书)尽管出自君主之名义,却必须由宰相副署。宰相副署制是“责任内阁”的制度起点。这其中的道理,晚清的梁启超说得很清楚了:西方君主立宪国家因“君主不能为恶”,不能负行政责任,而创立国务大臣副署之制,副署者,即证明“此诏敕已得大臣之同意也,故以有副署而大臣之责任缘之而生,同时亦以有副署而君主之责任缘之而卸”。“大臣认为不当发布之诏敕,可以拒不副署”,“争之不得,则辞职耳”。
梁启超描述的“西方君主立宪国”这套政制,其实在宋朝已可见其萌芽。用南宋的朱熹的话说:“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严,命令详审,虽有不当,天下亦皆晓然,知其谬出于某人,而人主不至独任其责。……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显然,在朱熹看来,君权应当象征化,故君主不负责任,但治理有过失必问责,责任即由副署之宰执承担,这是通过非成文法(祖宗法)确立下来的宪法惯例——这样的治理形式,离虚君立宪制下的“责任内阁”不远了。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总结一句:宋朝宰相因为发生灾异而引咎辞职,既是“阴阳不和,责在宰相”这一古老观念的逻辑结果,也是宋人有意识地构建“责任政府”的制度结果。如果说前者已“不合时宜”,后者则显然具有普遍的价值。
作者:吴钩,历史研究者,推崇传统文化。主要关注宋、明、清社会自治史与儒家学说。著有《隐权力》、《隐权力2》。
中国历史的24个王朝,大一统的有11个,存活过百年的只有6个。这其中有四个朝代,先不提北宋,西汉、唐、清在统治稳定之后,都有至少一个在位超40年的皇帝:汉武帝,唐玄宗,康熙和乾隆,其共同特点是:存在感非常强,一提到某王朝,大家会自然而然想到他们;在其治下,王朝走到强悍之巅,称之为名震寰宇也不为过。
北宋同样拥有一位在位超40年的皇帝。您第一时间会想起谁?是“一根棍棒打下四百军州”的宋太祖赵匡胤,是“烛影斧声、弑兄夺位”的宋太宗赵光义,还是那“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的徽钦二宗?
都不是。这个人叫刘祯,庙号“宋仁宗”。让人“意外”的是,宋仁宗迥异于其他朝代那几位皇帝:他既没有历史上的“存在感”,也没有世人口中的“丰功伟绩”,似乎“庸庸碌碌”度过一生,甚至,他治下的任一臣子都比他有名!无论是教科书还是民间闲谈,说到他,都只是轻描淡写的几句话:比较注重休养生息,一个老好人,很有人情味,好像,还有点儿傻……
这不是宋仁宗的悲哀,尽管,他是中国第一个“仁宗”。事实上,皇帝堆儿里,庙号仁宗的都跟伟大扯不上关系。国人崇拜雄主,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这些开疆裂土的强人,是国人心目中最好的皇帝。提起这些人,很多人的自豪感油然而生,仿佛那是自己的带头大哥,为自己谋得了千般富贵、万世太平。于是,我们记得几乎所有的“太祖”“太宗”,连李世民诛杀手足也被赞为千秋“大义”。
但是,谁也无法否定,唐宋八大家有六位出现在仁宗一朝;世界第一张纸币诞生在仁宗一朝;四大发明有三项或出现或开始应用于仁宗一朝……人文、金融、科技,这三项现代人最重视的软实力,竟然如此钟情宋仁宗,那些光耀千秋的巨擘,全然汇集于他在位的四十年,使那个看起来缺乏大事件的朝代,竟是那么的令人向往!
真正的繁荣,是老百姓兜里有钱;真正的强大,是知识分子有话就说。穿越两千年风烟,想找出一个比仁宗朝更好的时代,恐怕相当不易。
被历史选择性埋没的宋仁宗,因何成就了两千年的最高峰?
宽 容
刘祯(1010-1063),宋仁宗,北宋第四位皇帝
嘉佑六年(1057年),苏辙参加制举科殿试,在试卷里愤然写道:“我听人说,宫中美女数以千计,只以饮酒作乐为生;皇上既不关心百姓疾苦,也不跟大臣商量治国安邦大计。”
这基本上是道听途说的虚妄之言。如此“恶毒攻击”一个九五至尊,简直“大逆不道”。考官们自然共同撇嘴。这时,仁宗却发话了:
“朕设立科举,本来就是要欢迎敢言之士。苏辙只是一个小官,敢于如此直言,应该特予功名。”
最终,苏辙与兄长苏轼同登制举科。宋仁宗甚至还为兄弟俩的策论断言:“又为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欣喜自得之情溢于言表。
某次,包拯联合其他谏官,合力弹劾三司使张尧佐,指责他平庸无能,言辞十分激烈,并要求罢免他。张尧佐是张贵妃的伯父,依着张贵妃的恩宠任此要职,包拯这么一闹,仁宗感到很难办。
见拗不过包拯等人,仁宗想退一步再说,答应免除张尧佐的现任职务,放外去当节度使。谁料众谏官的态度更加激烈,包拯更是词壮声高,连唾沫星子都溅到仁宗脸上。
仁宗也有些动气:“你们这是在声讨张尧佐吗?节度使是个粗官,值得这样争吵吗?”包拯旁边的谏官唐介立马接着说:“太祖、太宗都曾担任过这一官职,节度使恐怕不能算粗官。”仁宗气得干瞪眼,外放的事只得作罢。
回到后宫,憋了一肚子怨气的仁宗,把闷火撒在张贵妃头上,他对张贵妃吼道:“你只知道要宣徽使、宣徽使(当时同时任命四职)!你哪里知道,现在是包拯当御史呢!”
口含天宪的皇上被大臣逼得如此狼狈,千古无有!反过来说,倘使没有仁宗的泱泱大度,又何来包拯的千古盛名?宋仁宗一直在学习唐太宗,唐太宗节俭爱民,宋仁宗就把节俭做到极致;唐太宗有一个好老婆,宋仁宗就硬着头皮接受了非常讨厌的曹皇后;唐太宗写了《贞观政要》,宋仁宗就写了《洪范政鉴》;唐太宗擅长飞白,宋仁宗就苦练飞白;唐太宗沉迷丹药,宋仁宗没有。唐太宗也曾有杀掉魏征的念头“杀此田舍汉”,宋仁宗除了回到后宫对妃子发点牢骚,可是真没动过此念,“台谏之言,岂敢不行”!
如果这还仅仅涉及一些所谓的“面子”,下面这件事似乎触动了“骨子”。四川一个士子献诗给成都太守:“把断剑门烧栈阁,成都别是一乾坤。”这不是明目张胆煽动造反么?成都太守将他缚送京城,仁宗却道:“这老秀才是急于要做官却始终当不上,这才写诗泄泄愤而已,怎能治罪呢?不如干脆给他个官做做,说不定因为感激,他会做得很好。”就授其为司户参军。
赵匡胤黄袍加身后,告诫子孙“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连坐支属”,奠定了大宋朝厚待知识分子、宽恕异己人士的基础。仁宗一朝,将这一理念推行到令人称羡的高度。并且,不仅是对知识分子。饥荒年间,总会发生一些盗米和伤主事件,仁宗道:“饥劫米可哀,盗伤主可疾。虽然,无知迫于食不足耳。”饥民的死罪统统免除。
审 慎
仁宗朝,三冗问题已积重难返,宰相文彦博提出裁兵6万,仁宗犹豫不决—他担心,裁兵一时爽,兵变火葬场,多出来的6万人如何处置?
相比较,明末崇祯帝精简驿站时,一次裁掉8万员工,为朝廷省下大量白银,是不是很英明、很果敢?但稍具历史知识的朋友都知道,他裁掉的8万员工中,有一位叫做李自成。
宋仁宗反复与文彦博探讨,直到文彦博详细给他列出裁员条例和后续措施,并立下军令状,保证不会发生兵变,仁宗才最终拍板。
何况,宋仁宗清楚,之前王则起义(仁宗朝最大的农民起义之一),就是文彦博轻松平掉的,这是宋仁宗拍板的底气之一。最终,裁员任务顺利完成。
宋夏战争之初,西夏联辽攻宋,但满腹小算盘的辽国把军队开到宋辽边境,意欲先敲诈一笔。与此同时,半自治的广西壮族人民不堪交趾国的压迫,希望归顺宋朝以图大宋的庇护。
这本是好事,但此时答应,无异于宣布同交趾为敌。若换成国人所膜拜的秦皇汉武,那肯定就是西夏、辽、交趾三线开战,先打他娘再说。
宋仁宗不敢冒险。他第一时间派富弼去和大辽谈判,自愿被敲诈。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是,大辽被争取到自己这边,辽主甚至御驾亲征帮助宋朝攻打西夏。
西南这边,暂且放弃广西。壮族首领侬智高撑不下去,投降了交趾,并帮助交趾攻宋,这就是所谓的侬智高起义。不过他起义时,宋夏正好打完,仁宗让西军将领狄青去平侬智高,很快顺利解决。三个威胁全部解除。
“好战者亡,忘战者危,不好不忘,天下之王。”这是宋仁宗常说的话。什么人喜欢战争?想靠战争获利的人,吃饱了没事干的人。在宋仁宗眼里,战争是什么?“将以利物,不以害物;将以救之,非以危之。”战争是为了拯救,而不是为了带来灾难,“总而言之,帝王兴师,必本仁义。”
一个封建帝王能有这样的想法,实属可贵,但有多少人会认为他了不起?“岁币”一直被视为宋仁宗妥协大辽的屈辱。但是,假如宋仁宗宁愿背负屈辱也要践行他的理念,这样的人古今有多少?
民间有俗语,爷们汉唐娘们宋,意即大宋阉割了民族的血性。时至今日,仍有相当多的国家主义者在歌颂开疆拓土、虽远必诛的秦皇汉武,仍有相当多的民族主义者在赞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朱元璋,然而,如果所谓的血性,就是让更多老百姓成为无谓的炮灰,究竟有多少人会力挺这种血性呢?
克 制
某日早朝,一大臣发现仁宗脸色难看,问何故。仁宗道:我不太舒服。
大臣想当然地以为,这肯定是昨晚贪图美色用力过猛了,就婉劝皇上别那么玩命。仁宗哈哈一笑:哪有此事!我是昨晚饿的。本来想吃口烧羊肉,但没现成的,就忍了一宿。
大臣们众口一词:何不传御膳房?
仁宗道:唉,我当时考虑,老祖宗的法度中,也没有夜供烧羊的先例啊,要是开了这个头,后世子孙就有可能一辈一辈传下去,这今后不知夜里要杀多少只羊啊!还是拉倒吧!
不要以为仁宗真的简单是因为“祖制”而节欲。仁宗清楚,放纵自己的欲望,便意味着朝廷权力的扩张,同时意味着民间权利的退缩与失守。某日深夜,仁宗在宫中听到丝竹之声,问何处在作乐?宫人说:这是民间那些酒楼在玩耍。仁宗哦了一声不再过问,宫人却忍不住接着道:庶民都如此快活,咱这皇宫却如此冷落,这哪成啊!
这时,宋仁宗说出一句如此牛逼的话:
正因为咱这里冷落,他们才有了这种快活;我要是想那么快活,冷落的就是他们了!
仁宗有一些妃嫔,服侍多年一直未晋升,提出升名位,仁宗说:“无此先例,恐行不通。再说我答应了,朝廷恐怕也通不过。”众妃嫔都不信:“皇上所言即为圣旨,谁敢违抗圣旨呢?”仁宗笑道:“你们不信?好吧,我现在就为你们写一道圣旨。”结果,朝廷中枢果真否决了圣旨。
不久,又有妃嫔要求给她们晋升封官,仁宗这次不废话,取来彩笺,上书某人某官,众妃嫔称谢而去。发薪时,她们理直气壮地要求加薪,管理部门却不认这个帐,将御书全部退回。妃嫔们来告御状,看到仁宗“为难”的样子,当着仁宗面撕了御书,边撕边说:“原来这个真不管用的。”
事实上,历代帝王揽权,常用方法便是绕过宰相领导的政府(明清更是不置宰相,皇帝自任政府首脑),直接下手诏。仁宗并非没下过手诏,但都不是出于揽权—“帝性宽仁,宗戚近幸有求内降者,或不能违故也”:他性子软,有些近臣跑官,他不好意思拒绝,只好下一道手诏,请宰相给予破格提拔。
“雷人”之处在于,仁宗知道这是破坏法制的事,总是事先给宰相打好招呼:
凡我所下手诏,你们不必遵行,退回来就行了。
王权大不过制度。做不到不私发手诏,却明言其手诏“毋辄行”,这便是君权的自我克制。
1608年,英国国王詹姆士一世要亲审一起案件,被法官们断然拒绝。詹姆士大怒:我是国王,和你们一样具有理性,由我进行审判是合理的。大法官柯克反驳道:的确,上帝赋予陛下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陛下对英格兰王国的法律并不精通。詹姆士更加生气:你们还要不要国王的领导了? 大法官答:国王在万人之上,但却在上帝和法律之下。
1608年,对应大明万历36年。但是,让我们看看比詹姆士一世要早500多年的宋仁宗。宋仁宗也曾要过一把大法官的瘾,当时的风俗是,“近臣有罪,不付有司议法”,仁宗自己当法官,准备直接给近臣判罪。“近臣”为皇帝身边的内侍,属于皇室家奴,以家法私自处置理论上并无不妥。但谏官王贽还是站出来抗议:“情有轻重,理分故失,而一切出于圣断,前后差异,有伤政体,刑法之官安所用哉?”
王贽认为,司法是一门专业技艺,“情有轻重,理分故失”,这里面的细微处,君主未必通晓,假如“一切出于圣断”,难免会因为不专业而出现差异裁决,闹出笑话。况且,君主当法官,叫专业法官往哪里摆?因此,王贽提出,“请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
宋仁宗是怎么回应的?“许之”。
两个故事相似,但结局大不同。在柯克的故事中,“詹姆斯勃然大怒,柯克感觉到落在他头上的全部力量,忙不迭祈求陛下怜悯他、宽恕他”,随后被免职。宋仁宗却最终采纳了王贽的意见。很显然,宋仁宗比詹姆斯一世更会克制自己的权力欲,也更尊重司法的独立性。晚清的立宪派一直想说服清廷“虚君立宪”,终究失败,如果将满清转换成宋仁宗时代,“虚君立宪”的转型,又将是一副何等气象?
缺乏野心、霸气和手腕,实事求是地说,宋仁宗的确谈不上雄才大略,在国人的传统认知中,根本算不得杰出。但他节俭、谨慎、宽容,他有私德、不折腾,仁宗时期的中国或许不是“大国”,彼时的宋朝人却最接近“大国公民”的表征,这,也许才是文明的真正内涵。
然而,我们不得不抛出这样的疑问:这么好的一个皇帝,为何在我们的历史上没有被大书特书?更加遗憾的是,为何这种更符合人性的国家治理方式,没有流传到后世?
事实上,大多数朝代创建之初,基本上都是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但当国力渐渐恢复,基于专制统治的独占性本质,皇权与无为而治思想无法兼容,朝代之初的治理理念必然被碾压,因此,历史上数百位皇帝中,也仅仅有汉文帝、宋仁宗等极少数几位将这种道家思想贯彻到底。
同理,尽管在宋朝这样一个拥有宽松环境的时代,宋仁宗的出现是一个大概率事件,但传统制度的“人治”本质,必然导致再好的治理模式也将无法常继。道家古老的“无为而治”思想,就这样一直在历史的长河中闪着微弱的火花,但恰恰是这微弱的火花,最贴近现代文明中最靠谱的保守主义思想。宽容、审慎、克制等关键词,就是保守主义的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