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松:卢浮宫广场跳舞丢了谁的脸?

一群中国大妈在卢浮宫跳广场舞欢快娱乐的照片,昨天再次成为“节操”话题,引来一波欢乐而又纠结的口水。

  中国大妈以鲜红的民族风装束,将广场舞阵容挺进卢浮宫广场,不仅没有能让身处国内的网友从中分享到尊荣,相反让太多人有着无地置容的自卑。虽然世界浪漫之都的警察,没有像纽约这座法治之都的警察一样动用手铐,但不少人可能打心眼里巴不得这批大妈迅速消失在卢浮宫广场。

能在卢浮宫广场跳舞的中国大妈,肯定不是一般的大妈。生活条件不一般,勇气更是了得。她们一定觉得中国的广场舞,美得不一般。这种自豪感,与国内网友对于展示中国现代文明所期待的自豪感,显然是拉开了太大的差距。很多网友觉得丢人,他们将中国大妈的广场舞,当成了一件丢人的家丑,宁愿在国内忍着,也不想让她们的广场舞姿、连同噪音一起代表着“中国”。所以,这张照片晒到网上,人们对自己的母亲辈,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反感与厌恶。

中国大妈在卢浮宫广场大炫“民族风”,理论上应该是由异国的法律与民众的包容程度来决定的。她们跳不跳广场舞、怎么跳广场舞,轮不到国内民众说三道四。但为什么这个场景能够勾兑出国内网友的反感?我看关键不在异国他乡的卢浮宫广场能不能跳、给不给跳,而在于这个特殊的地点,对国内民众持续不愿包容的广场舞冲突情绪,有着神经被挑战、被刺激的意味。

年长的张扬,与年轻的低调,构成了当代中国人文明冲突的一道别样风景。中国人在变,不是中国的老人变坏了,而是年轻人变得进步了。他们与长辈之间的冲突,其实是公共意识的冲突,是自我形象在表现形式上的冲撞,是法治观念的冲击。他们在改变自己的同时,希望能够改变父母长辈,希望他们不以物质文明的进步而溢于言表,不因儿女孝顺能干而将幸福晒在闲暇的广场舞步上。

但是,吃过生活苦头的大伯大妈们,总是无法抑制“翻身作主人”的扬眉吐气之情,无法节制“甜蜜的生活”的快意。她们像精神暴发户一样,走到哪里,就将广场舞跳到哪里。她们用饱和的音乐,给饱满的精神煽情,将自我与自私,不分边界地融合在音乐与舞步之中,彰显着倚老卖老的自由,展示着必须包容的强势。

前不久发生在温州松台广场与新国光公寓居民之间的噪音对决,是中国大妈广场舞扰民引发的一场最具典型意义的冲突。这场旷时三年之久的口水战,最后演变成附近居民花26万元买来高音炮的一场以噪制噪对决,实质上是两代人之间不同文明标准碰撞出来的法治火花。三年多来,有多少居民不堪忍受广场噪音,并不在大妈们换位思考的范围。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时,有大妈理直气壮地说,居民有意见,我们不回应,管自己跳舞好了。更有老人说,跳了健身舞,对面医院可以不用去了。

三年多让人开不了窗、睡不好觉的广场舞噪音,老人们是不会想到有没有别人被折磨得进了医院的。如果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尊老爱幼,不是建立在适应现代文明需要的法治进步和法治标准之上,广场舞完全可能成为一些老人为老不尊的新型表现方式。她们会在日渐引起晚辈反感直至对抗之后而并不自知。就像中国大妈们在纽约布鲁克林公园自我感觉良好地炫着“中国风”,领队被当地警察两次铐走后,依然很无辜地以为对方还是“反应过于夸张,涉嫌种族歧视”。

中国大妈的自豪感与中国晚辈的自豪感不对应,既是两代人文明标准和观念的不对应,也是法治与道德标准的不对应。大妈们在卢浮宫广场跳着自己的舞,晚辈们在国内觉得丢了自己的脸,晚辈们反应确实是过度了些。但是,在这些激烈的情绪之中,晚辈们针对的,显然不是画面上跳舞的那几个中国大妈,而是指向着国内众多舞步不息、扰民不止的广场舞现象。

两代人之间的文明冲突,时常用不文明的方式来冲撞,责任不完全在中国大妈和晚辈们之间,还在于法治的标准跟不上现代文明的节奏。放任晚辈“改造”长辈,或者放任中国大妈们倚老卖老的必须包容心态,最终伤害的不只是两代人之间的感情,还伤害着文明,伤害着法治。

作者:刘雪松  钱江晚报记者、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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