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州省“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也启动“鄂O”号牌更换工作,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至此,据初步统计,全国31个省份中,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22个,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4月18日 新华网)
“O”号牌,由于“身份”特殊,难以管理,一些“O”字头牌照的使用者在特权思想支配下,随意占道、违章调头、越线行驶、闯单行道、鸣笛大呼小叫,交警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出现了不少的“特权车”、“霸王车”,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取消“O”号牌,摘下“官车”上的“护身符”,是众望所归,老百姓当然欢迎。
一些特殊公务车辆本身就有特殊标志和颜色,在这种情况下,再保留“O”字头牌照以区别于普通车辆实属不必,这样做反而为某些人提供了不应有的特权。取消这个具有特权意味的“符号”,有利于拉近政府和群众的距离。
取消“O”牌照,换掉特权车,是亲民之举。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就是应该多一些这样的亲民措施,这是在破“四风”,反对特权思想,破除形式主义,丢掉官僚主义。
在笔者看来,“O”牌照退出舞台是有利的。全面取消“O”牌,这是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也是公车改革的推陈出新,旨在接地气、转作风、顺民意。然而,“O”牌照取消,我们还需理性看待。取消“O”号牌换民用车牌仅仅是个开端,制止公车腐败、大力推行车改才是关键。
(文/小叮当)
摘下“官车”上的“护身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