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周末》报道,2013年12月20日,原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魏一宁因为受贿,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以往曾发生过的网警收受商业公司贿赂不同,本案中的行贿者,是来自全国6省11地市公安机关的11名网警。法院查明,魏一宁利用自己监控网络舆情的工作便利,先后280多次帮助外地网警删除当地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并收受贿赂共计709980元。(凤凰资讯,4月18日)
干部为一己私利行贿受贿的例子早已司空见惯,而像原海口市公安局网警魏一宁这样,先后280多次帮助外地网警删除当地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而受贿赂的,恐怕还是首例。新闻一出,网上诟骂之声不绝于耳。的确,利用自己职务之便而帮“他人”消灾,从而某得一己私利的行为应该得到批评。但笔者以为,在我们严厉谴责这些受贿网警的同时,应该将一部分目光转移到“因何受贿”上。
在仔细阅读整个新闻后得知,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竟然只是“当地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不管是正面帖子也好,还是负面帖子也罢,在一定程度上都代表着政府和干部的脸面。但作为政府机关干部,应是最知法懂法的,为何还偏偏“冒天下之大不韪”行贿作假?答案不言而喻。
那删除负面帖子就真的能保住干部面子?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有用的话不一定好听,好听的话不一定管用。不可否认,在当今这个人云亦云的时代里,虚假、夸张的负面情绪不断充斥着我们的眼睛和耳朵。但作为政府机关,不管有理还是无理,只要是负面的,都以删帖和静声来作为处理事件的最有效手段,实在是不可取!
针对政府机关的网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代表着群众对政府、对干部的印象和评价,是政府机关干部的脸面。而像现在这样,以蛮横姿态,甚至是违法行为搞“一刀切”,不但不利于事情解决,反而容易激起“民愤”。对于干部来说,不采用积极手段来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以“禁声”方式“息事宁人”,甚至“隐藏、包庇”,不但不能挽回“面子”,反而会寒了群众心,损害的是党和国家形象和公信,透支的是群众的信任。如此下去,怎谈得上增进干群之间的鱼水之情!
(文/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