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盟中央艺术团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4月18日)
张宝文
各位艺术家:
在这个春光明媚、和风送暖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盟员艺术家,大家齐聚一堂,共议民盟的文化艺术工作。我首先代表民盟中央,对民盟中央艺术团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前来参会的各位理事表示诚挚的问候!
民盟作为主要由文化、教育、科技界中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参政党,一直以来与文艺界联系广泛,有着深厚的传统和历史渊源。从上官云珠、马连良、侯宝林、戴爱莲、红线女、项堃等已经去世的老一辈表演艺术家,到王丹凤、刘德海、盛中国、鲍蕙荞、王铁成等受人尊敬的老艺术家,民盟在文艺界可谓大师云集,人才辈出。盟内许多中青年艺术家也都在本领域取得较大成就,成为当今中国文艺界的中坚力量。多年来,民盟几辈艺术家们薪火相传,用蓬勃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在美与艺术的创作、表达与追求中,为国家、为民族创造着精神文化财富,为人民、为群众丰富着精神文化生活。盟员艺术家在我国现当代文化艺术史上,书写着浓墨重彩的篇章。
我们一直强调,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必须从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国家强盛、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高度,来认识文化建设的深远战略意义。民盟前辈费孝通在多年前就提出具有远见卓识的“文化自觉”及“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16字箴言。作为一个由知识分子组成的政党,民盟有着重视文化工作与文化建设的传统。民盟中央曾就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建设、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保护开发民族文化资源等课题开展调研、举办论坛、建言献策,今年“两会”上又提交了关于提升国际文化贸易竞争力、创新中华文化对外传播策略的大会提案。民盟一直重视与盟内外文化艺术界人士的联络、交流与合作。在这样的背景下,民盟中央艺术团有能力、也有义务做的,就是让盟内众多艺术家充分展示才华、发挥作用,把民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传统继承下去并发扬光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献计出力。
截至去年年底,文化艺术界别的盟员已有14000余人。民盟盟员在中国文联及下属各协会担任主席、副主席、理事(委员)、会员,在省级文联及省级协会担任主席、副主席、理事(委员)近900名。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0周年之际,民盟中央和民盟北京市委曾组织盟内艺术家奉献过精彩的演出,热情讴歌我们的伟大民族和伟大时代,表达对祖国、对民盟的无限忠诚与热爱。各地民盟组织也配合重大政治活动举办文艺活动,联络艺术家们服务社会,加强文化艺术交流,部分省级组织还成立了艺术团。人才的充分储备和地方组织的鼎力支持,为民盟中央艺术团开展相关文化工作提供了坚实而广泛的基础。
民盟中央艺术团不同于专业艺术团体,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机构。它由从事戏剧、影视、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等专业的盟员艺术家、文化工作者组成,其职责是联系并团结全盟文艺工作者,整合民盟在文艺界的力量,发挥文化领域特长优势,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扩大民盟社会影响,为民盟履行参政党职能服务。
今年,为了更好地推动艺术团工作的开展,民盟中央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成立了民盟中央艺术团理事会。理事会成员都是在专业上有较高造诣、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家,其中不少获得过文华奖、梅花奖、华表奖、金钟奖等国家级奖项。我们要认真研讨艺术团的下一步发展,研讨艺术团如何开展活动,研讨艺术团如何为民盟中央在文化艺术领域履行职能服务。各位理事都是各自专业领域的精英翘楚,是民盟在文化艺术界赖以依靠的力量,希望大家为艺术团更有效地开展工作广进善言、广献良策。
在此,我对艺术家、对艺术团提8个字的希望:
——对艺术家要说的是:德艺双馨。
“德”指德行,“艺”指才艺,两者不可分割。盟内很多老艺术家都是德艺双馨的楷模,他们的思想、品格、艺术素养在社会上广受赞誉,也鼓舞和启迪着后来人。当前,我国的文化市场相对多元,人们的价值观念差异较大,艺术家们应当以老艺术家为标杆,把知识分子的文化自觉与社会责任感融入到表演和创作中,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与传达融入到表演和创作中。做到坚守艺术理想和艺术良知,恪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弘扬社会正义,传递人间真情,讴歌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以高尚的道德情操、真诚的艺术态度、厚重的人文关怀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文艺精品,赢得人民群众的喜爱和尊重。
——对艺术团要说的是:百花齐放。
文化属于大众,文化归根到底是为人民群众服务。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千姿百态,既有阳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多样性是文化艺术繁荣的标志之一,“美美与共”则是文化艺术的大同之道。艺术团要当好艺术家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艺术家们要以虚怀若谷、开放包容的心态,相互欣赏、团结协作,求得各种艺术流派、艺术风格的百花齐放,求得万物大美的和谐共存。只有这样,艺术团才能更好地为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出一份力,才能更好地让我们丰富的文化传统生生不息、历久弥新。与此同时,艺术团要建立科学的运作机制,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并探索如何与民盟履行参政党职能相衔接,努力为民盟的参政议政、社会服务、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服务。
借文化东风,谱万紫千红。繁荣与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艺事业,是全体盟员艺术家共同的愿望。在民盟中央为大家搭建的这个舞台上,盟员艺术家们必将充分展示才华,增进友谊,以更强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唱响中国声音,为传承及发展中国优秀文化、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贡献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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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艺术团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
2014年4月18日,民盟中央艺术团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讨论通过《民盟中央艺术团章程》,研究讨论艺术团今后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盟中央主席张宝文,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民盟中央副主席张平、徐辉、龙庄伟,民盟中央原副主席李重庵,民盟中央秘书长高拴平,民盟中央常委、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杂技家协会主席边发吉,民盟中央宣传部部长吴志实出席会议。
开幕会由张平主持。
张宝文在开幕会上发表讲话,对艺术团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说,民盟作为主要由文化、教育、科技界中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参政党,一直以来与文艺界联系广泛,有着深厚的传统和历史渊源。从上官云珠、马连良、侯宝林、戴爱莲、红线女、项堃等已经去世的老一辈表演艺术家,到王丹凤、刘德海、盛中国、鲍蕙荞、王铁成等受人尊敬的老艺术家,民盟在文艺界可谓大师云集,人才辈出。民盟有着重视文化工作与文化建设的传统,也一直重视与盟内外文化艺术界人士的联络、交流与合作。民盟中央艺术团要让盟内众多艺术家充分展示才华、发挥作用,把民盟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传统继承下去并发扬光大,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献计出力。
张宝文强调,民盟中央艺术团的职责是联系并团结全盟文艺工作者,整合民盟在文艺界的力量,发挥文化领域特长优势,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扩大民盟社会影响,为民盟履行参政党职能服务。
张宝文对艺术家、对艺术团提出八个字的希望:艺术家要“德艺双馨”,把知识分子的文化自觉与社会责任感融入表演与创作中,以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文艺精品,赢得人民群众的喜爱和尊重。艺术团要“百花齐放”,当好艺术家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更好地为文化惠民、文化乐民、文化富民出力,让中国丰富的文化传统生生不息、历久弥新。更多中国民主同盟资讯:www.yangfenzi.com/tag/mmzy
民盟中央艺术团聘请张宝文、陈晓光为顾问,李谷一、刘德海、盛中国、鲍蕙荞、王铁成为名誉团长,张平为团长,边发吉、马秋华、卞留念、王蓉蓉为常务团长,顾欣、刘维维、雷蕾、茅善玉、金纪广、袁晨野、田沁鑫、李仲党、籍薇、蔡芳为副团长,丁广泉、马兰等118人为理事。
开幕会上,高拴平宣读了《民盟中央艺术团组织机构名单》。张宝文、张平、徐辉、李重庵、高拴平、边发吉、吴志实为到场的民盟中央艺术团常务团长、副团长和理事颁发了聘书。
分组会议上,理事们围绕《民盟中央艺术团章程(草案)》和民盟中央艺术团今后工作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18日下午,团长会议通过了《民盟中央艺术团章程》。
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中央艺术团团长张平在闭幕会上作闭幕词。他提出四点希望与理事们共勉:第一,增强大局意识,努力为民盟中心工作服务。第二,提高自身技艺,创品牌,出精品。第三,争当伯乐,慧眼识人才,充分发挥各门类民盟文艺名家、大家的引领作用。第四,发挥聪明才智,凝聚集体智慧,推动艺术团的自身建设。
闭幕会后,艺术家们表演了精彩的文艺节目。
民盟中央艺术团70余位理事参加会议,民盟中央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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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艺术团组织机构名单
顾问:张宝文 陈晓光
名誉团长:李谷一 刘德海 盛中国 鲍蕙荞 王铁成
团长:张平
常务团长:边发吉 马秋华 卞留念 王蓉蓉
副团长:
顾欣 刘维维 雷蕾 茅善玉 金纪广 袁晨野 田沁鑫 李仲党 籍薇 蔡芳
理事(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广泉 马 兰 马秋华 卞留念 尹 伟 尹北琛 方汝将 毛猛达 王 芳
王 忠 王 威 王二妮 王佑贵 王蓉蓉 付辽源 冯先磊 叶 龙 田少军
田克兢 田沁鑫 边 肖 边发吉 关 怀 刘 丽 刘 珊 刘 虹 刘桂娟
刘维维 华 雯 孙启新 孙勇波 孙晓茹 安明亮 曲冬梅 朱世慧 齐 燕
何庆魁 何赛飞 吴 岚 吴 玲 吴 冕 吴 琼 吴广林 吴汝俊 张 韦
张 乐 张 平 张 瑜 张丰毅 张秀云 张建新 张晓林 李 敏 李 勤
李六乙 李天圣 李仲党 李军梅 李红艳 李清资 李群山 杨 青 杨燕迪
肖 迪 陈 萍 陈 新 陈 静 陈 澄 陈 蕾 陈飞华 陈巧缘 陈国星
陈俊杰 陈甦萍 麦玉清 周 丹 周 利 周 虹 周文军 武凌云 茅善玉
虎玉珍 郑华延 金纪广 侯丹梅 姚百青 姜孝萌 段海燕 胡瑜斌 凌 珂
唐晓玲 徐秋菊 晁元清 秦建国 莫元季 袁晨野 袁淑梅 郭丽红 钱惠丽
陶 军 顾 欣 高生耀 屠洪刚 崔文玉 崔光丽 黄新德 龚七妹 惠娟艳
景雪变 董成 雷蕾 蔡芳 蔡金萍 谭孝曾 魏俊英 籍薇 达坡玛吉 格根其木格
秘书长:卞留念(兼)
民盟中央艺术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名称为“民盟中央艺术团”。
第二条 本团是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领导的非营利性文化组织,主要由从事戏剧、影视、音乐、曲艺、舞蹈、杂技等专业的民盟盟员艺术家、文化工作者组成。
第三条 本团的宗旨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繁荣与发展具有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文艺事业。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团结盟内艺术人才,为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团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遵守《中国民主同盟章程》。
第二章 任务与职能
第五条 本团的任务与职能是:
一、配合国家及民盟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文艺演出活动,扩大民盟社会影响;
二、联系并团结全盟文艺工作者,发挥文化领域特长优势,围绕民盟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开展文化活动,为履行参政党职能服务;
三、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努力提高队伍文化修养与业务水平,积极培养和推介民盟优秀中青年艺术家;
四、以艺术为纽带,开展同国内外艺术团体、艺术家的联谊与学术交流;
五、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第三章 组织与成员
第六条 本团设顾问若干人,名誉团长若干人。
第七条 本团设团长一人,常务团长若干人,副团长若干人,负责全团领导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 本团设理事会,为艺术团的协商机构,设理事若干人,任期五年。
第九条 本团设秘书长一人,在团长会议领导下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艺术团的日常事务。
第十条 团长会议为本团决策机构,出席人员为团长、常务团长和副团长,秘书长可列席会议。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报民盟中央备案,重大活动须经民盟中央批准。
第十一条 本团实行团体成员和个人成员相结合的组成方式。
第四章 经费与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团经费由民盟中央支持与自筹相结合。
第十三条 本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 本团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
第十五条 本团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通过租赁、借用等方式筹集。
第十六条 本团资产不得随意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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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 葛剑平
副主任委员:张来斌 刘玉芳(常务) 卞留念 蔡洪滨 李德胜 宋慰祖 何福胜 李成贵 汪鹏飞
秘 书 长: 赵雅君(女)
常务委员:(2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卞留念 王 钢 王姮隽(女) 史 琳(女) 申金升 刘长铭
刘玉芳(女) 刘淑华(女) 何福胜 宋慰祖 张来斌 张维佳
张福锁 李 刚 李成贵 李德胜 汪鹏飞 季加孚
种 明(女) 赵继新 赵雅君(女) 钟祖荣 郭国庆 葛剑平
鲁安怀 蔡洪滨 薛 明
市委委员:(89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贤昌 卫 燕(女) 马寅生 卞留念 文福安 王 钢
王 臻 王勇强 王姮隽(女) 王淑侠(女) 王雪莲(女) 石照耀
史 琳(女) 田启家 申金升 白 冰 刘 力 刘 宁
刘长铭 刘玉芳(女) 刘俊来 刘淑华(女) 吕 铮 吕大鹏
孙善民 孙智昌 孙越强(女) 安 林 池雪斌 纪 丽(女)
闫 安 闫永红(女) 何裕建 何福胜 冷金花(女) 宋慰祖
张百海 张来斌 张国维 张振军 张维佳 张雪松
张福锁 李 刚 李 玮(女) 李 辉(女) 李 新(女) 李术元
李成贵 李德胜 李光熙 杨卫东 杨金奎 汪 苏
汪德华 汪鹏飞 陆 翔 陈 凯 陈 斌 陈学军
周国良 周道珍(女) 孟素艳(女) 季加孚 季 茹(女) 柳学全
种 明(女) 赵继新 赵雅君(女) 钟祖荣 闻丹岩(女) 徐赐文
晋长伟 殷培红(女) 秦 君(女) 郭国庆 陶春梅(女) 顾咏梅(女)
黄荣怀 彭丽红(女) 程文华 葛剑平 董 瑞 董伟光(女)
董明慧(女) 韩东海 鲁安怀 蔡洪滨 薛 明
2015年1月民盟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邓景全同志去世。
2015年1月29日民盟北京市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接受田静同志辞去民盟北京市委副主委、常委、委员职务的请求。
2016年1月28日民盟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接受王光谦同志、王荣彬同志辞去民盟北京市委副主委、常委、委员职务的请求。
2016年1月28日民盟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增补何福胜、李成贵、汪鹏飞等三位同志为民盟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增补史琳(女)、刘淑华(女)、汪鹏飞等三位同志为民盟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增补石照耀、李光熙、汪鹏飞、季茹(女)等四位同志为民盟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