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间来到1980年代中叶,香港的“前途问题”再次成为瞩目的焦点。既然香港在英国的统治下已经超过100年,而即将回归的,又是在社会制度上完全不同的中国,自然有很多实际问题要处理。英国人从1840年代来到香港,直到1997年离开,让中西方文明在这里杂糅。香港的不少制度,得以从一开始就和世界接轨,确实越过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例如警察——香港警察竟然是世界上第一批现代警察。此处无意美化英殖民者,只是觉得很多历史,应平静面对。
其实,香港自割让英国以来,百多年间无时无刻不面对“前途问题”。数数看,太平天国如是,民国成立如是,二战结束时如是,六七暴动时如是……每个关键时刻,都有可能决定这座城市的去向。于是,终于轮到“九七大限”。
在英国人刚刚来到香港的时候,花了很多心思来处理香港的“前途问题”。而对恋土的中国人来说,“前途”者,最重要的当属土地。所以,无论是义律对港岛人说:“至尔居民,向来所有田亩房舍产业家私,槪必如旧,断不轻动。凡有礼仪所关,乡约律例,率准仍旧,亦无丝毫更改之议。且未奉国主另降谕旨之先,拟应大清律例规矩之治,居民除不拷讯硏鞫外,其余稍无所改。凡有长老治理乡里者,仍听如旧。”还是卜力对新界人说:“凡确属尔等自置田产,仍归尔等自行管业。如尔等善美风俗利于民者,悉仍其旧,毋庸更改……今与尔居民人等约,凡有田产、屋宇之业主,须将契劵呈出,速行注册,以便查核谁是真实业主,无得蒙混。倘国家需用公地,可按照价值给回尔等。”这些说辞,无非都是安抚香港人,不用担心土地会被新的统治者侵占,仍可继续安居乐业。
在1984年底,中国和英国发表了《中英联合声明》,明确了香港“前途问题”的大方向:回归。而同年早前,代表新界的“新界乡议局”,也发表《维护香港安定和繁荣之具体意见书》和《1997年后香港九龙新界土地及房屋政策意见书》等文件,表明他们对香港回归的立场。更重要的是,提出他们对香港回归后新政府在处理新界问题上的期望。占香港全境面接九成以上,租借而非割让的新界,由于特殊的历史,此时要处理的问题,或许比港岛和九龙更为复杂得多。
《维护香港安定和繁荣之具体意见书》的结构非常有趣。首先,乡议局写了自己的历史。“新界乡议局”是1926年,由新界当地乡绅发起的,据其自述“主要职责乃调解乡民的纠纷及促进地方福利与建设”。吊诡的是,查考当时的“乡绅”,会发现多数是在英国殖民者来到新界以后的不到30年时间内,突然兴起的一批人。无论如何,在其后的数十年时间内,乡议局确实掌握了新界的话语权,成为新界的“代言人”。在香港立法会内,“新界辖属的廿七个乡事委员会的主席,均列为该区区议会的当然议员(不用选举,理所当然的议员)”。
然后,乡议局宣誓表明自己的立场:“本局理解到所代表的民众乃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新界全体民众是爱护祖国的,对祖国收回香港主权及治权,是一致支持的。”而乡议局的工作,就是成立“香港前途问题研究小组”,“通过各种形式汇集新界居民意见”,给各方提供参考。不过,《维护香港安定和繁荣之具体意见书》就未说明居民意见是通过哪些“各种形式”汇集而成的,对新界的历史也解释得不足。例如,《维护香港安定和繁荣之具体意见书》中说到:“今日的新界,已经不是数十年前的旧式农业社会,虽然农业及农村依然在一些地区继续存在,但现代化的新市镇及工商业,已经发展成为新界经济社会的主体。”此处仅仅陈述了一个现象,却未告知阅读者这一现象形成的原因。
新界居民自古靠农业为生,英国殖民者来到新界之后,颇想将新界改变成现代工业或金融社会。但因为新界是租借,英国殖民者无权在这里为所欲为,所以对新界的改造进展十分缓慢。其中最重要的,也极大改变了新界居民的生活的工程,是九广铁路的修通,把新界的重心聚集到铁路沿线来,新界开始改变。但英国殖民者其他的计划,都成效极微,新界的转型缓慢。直到1940年代,发生了一件大事,使得英国殖民者改造新界的计划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件“大事”,就是日本于1941年12月25日占领香港,统治香港三年零八个月。
日治时代,日本政府在香港实施军事管理。政府毫不客气,可以干涉一切,于是新界作为农业社会的重要性再度重现。在三年零八个月里,日本政府垄断了新界的所有农产品,实行统一采集、调度、分配。为了将其统治下达到香港的每个角落,日本政府更进行了西贡公路等交通工程的建设。这些政策、建设能够推行,多因为那时的香港,处于军事管治的特殊时期,政府拥有绝对裁判权。但谁知,1945年日本在二战中投降,香港重光之后,英国殖民者看到他们想做而没做到的事情,被日本人做到了,于是“聪明”地承袭了他们的政策。英国殖民者开始对新界的农业动手,新市镇建设起来,从此新界农业一蹶不振。再后来,数以万计的丧失农业的新界居民,被迫远赴海外打工——这时候,英国政府倒是提供了许多政策上的协助,将香港人一批批送往英国及英联邦国家。
新界乡议局没有跟《维护香港安定和繁荣之具体意见书》的阅读者介绍新界历史的来龙去脉,当然是有失偏颇的。作为阅读者,如果对新界的历史有所了解,便知道新界的各项政策,从来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于是便心生疑问:既然如此,1997年来了,新界的各项(包括土地政策)是不是也可以做些调整呢?
新界乡议局当然不会有类似的疑问,他们的答案很简单,就是:现在我们拥有的一切有利的,全都不要去碰它。于是,我们明显看到《维护香港安定和繁荣之具体意见书》中收录的中英两国“对香港前途所作之表示”是有所选择的,清一色是“香港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一类的言辞。须知,根据历史的经验,“不变”从来也是不可能的。
新界乡议局在《维护香港安定和繁荣之具体意见书》中罗列的35条具体建议,真的所言无甚高论,唯其中数条要求保护新界居民的,看得出他们把新界特别对待——这是他们的职责。而在《1997年后香港九龙新界土地及房屋政策意见书》中,则更加是花了很多笔墨,强调如果一旦新界的土地出了问题,那么整个香港都会受到影响。据其称,假如不妥善处理土地问题,那么,投资者对地产就会没有信心,接着工商业萎靡,然后银行家受损,最后港府收入减少,全港民生不景……跟着,他们提出了“新界人”的要求,简言之就是“不用补地价,继续拥有土地,并且享有丁权(生一个儿子多一块土地),并且马上执行”。
新界乡议局的要求,无疑得到了满足。例如,《中英联合声明》的“附件三:关于土地契约”中规定:“至于旧批约地段、乡村屋地、丁屋地和类似的农村土地,如该土地在1984年6月30日的承租人,或在该日以后批出的丁屋地的承租人,其父系为1898年在香港的原有乡村居民,只要该土地的承租人仍未该人或其合法父系继承人,租金将维持不变。”而新界人在争取到土地权益后,其他权益也要争取。1986年发表的《新界乡议局“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关注小组”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结构(草案)”第三章“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备忘录》中,第15条写道:“新界居民享有的合法权益受保护,可保持传统习俗,也可有改革的自由。”
新界的问题“妥善解决”了。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我们无从验证1984年新界乡议局“沙盘推演”的一些列导致香港民生不景的“骨牌效应”,究竟会不会成真。不过,在其后的历史中,我们却分明见到,香港地产继续振兴,暂且说工商业没有萎靡,银行界也没有受损,港府收入持续增加。但这些利好消息的背后,却是香港楼价愈来愈高,经济结构愈来愈单一,生活成本愈来愈高,就业压力愈来愈大。民生,岂不是照样不景吗……
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许骥,写作者,著有《同胞,请淡定》《书评人可以歇歇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