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愉苓: 把基层干部权利关进“笼子里”

近日,平度纵火案告破,查明结果竟然是村主任和承建商指使实施的,没有想到昔日的村主任,竟对自己的村民下得去如此黑手。该是怎样的利欲熏心、丧心病狂!(3月26日新华网)

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干部本应是为村民办事,为本村的人民谋取利益,却为何与承建商沆瀣一气,成为纵火案的幕后指使者?这场以征地而起,以命案告终的悲剧,虽已查出元凶,却也不能让死者死而复生,值得引人深思。

近年来,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随着土地价值不断增长,基层干部以地谋利多发,成为村干部违法犯罪的“重灾区”。暨南大学管理学院胡刚教授表示:在单轨制的土地流转制度下,土地征收——出让的过程掩藏着暴利,而基层自治的不完善,不公开和不规范给部分开发商、个别基层政府和干部通过搅混水捞取暴利提供了巨大空间。在暴利的驱使下,他们丧心病狂,暴力开道就成了铤而走险的选项。一些村官虽然官不大,可他们长期扎根于基层,利用各种关系网,有的甚至可以权倾一方。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他们的存在不容小觑。

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其原因主要是对其监管力度不够上级党委对村级监督不到位、村级对财务的公开不够透明;群众即使有问题也不知道向谁反映,又怕自己遭到他人打击报复,所以导致村干部的权利在笼子之外行走。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表示,“要防止侵害农民利益,必须在完善村务公开上下功夫。”一些专家表示,虽然村集体自治,也应普及村干部离任的审计清单和责任追究机制。当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问题,对症下药。加强对基层组织的教育监管,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村干部离任审计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制度,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要外置,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治理水平,把基层干部的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文/王愉苓)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评论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您可以使用这些HTML标签和属性: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