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红:党员干部应树好人民公仆形象

2014年3月30日晚上,有网友发布了一则名为“苍南县领导吴为民(浙江省苍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苍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受贿,其爱人及专职司机多次代收贿赂礼品”的视频,很快被各大网站转发。视频中清晰地记录了吴为民多次收受林某、任某等人礼品的经过,发帖人甚至在视频中细心地做了标注。目前苍南县纪委调查组正在展开调查,将进一步确定视频内容、收礼等问题的真实性。(摘自 人民网)

干部贪污受贿,一旦事情暴露,干部形象严重受损。在每一位公民都是社会监督员的今天,在言论自由的今天,在网络盛行的今天,吴为民类的干部想要做到密不透风实属空谈。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也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把为民务实清廉这一根本价值追求植根于全体党员的思想中,使之成为引领全体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旗帜。同时,清正廉洁任何时候都是从政为官的基本要求,是人民群众评价领导干部人格形象的重要标准。但这些活动的开展在吴为民等个别干部看来,似乎有走过场、搞形式之嫌,他们没有正视自身的问题,忘记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无法摆正自己的位置。

名节源于党性,腐败止于正气。在新形势下,工作矛盾越来越复杂,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也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广大领导干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持之以恒地加强思想改造,培养高尚品德,锻炼坚强意志,增强自律意识,做到“眼不花、耳不偏、嘴不馋、手不伸、腿不软”,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要做到不为利所缚,廉洁奉公,甘当人梯;二要做到不因区区小利而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三要做到不为权所动,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四要不为欲所惑,做到不该去的场所坚决不去,不能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自觉在思想境界、人格定位和自身修养上多下功夫,努力争做党性强、作风正、口碑好的人民公仆。

(文:孙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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