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相关通知精神,福建省纪委下发《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抓好落实。文件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监督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人民网》,3月28日)
纪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在监督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工作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各显神通,“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打人人关注的“大老虎”,也着力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小苍蝇”,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通过督促执行“八项规定”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彰显了一点一滴抓落实、营造清风正气氛围的力度。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的过程中,确实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信任,但绝不能因此自满以致于放松要求。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时刻面临着正己与正人、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和较量,如果纪检系统干部自身都做不到廉洁,或是为腐败分子通风报信,或是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顺风耳”,或是直接参与到权力寻租,那么一切反腐部署都将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反而助长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损害执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危害改革发展大局。因此,纪委要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意识,积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充分发挥纪委的模范表率作用,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二是要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对外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放监督卡等方式,受理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控告;三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职能作用,强化自我监督,正人先正己,用实际行动回应民间关于“谁来监督纪委”的关切。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委强化自我监督意识,执纪执法将更有底气和硬气,必将有力推进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文/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