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凌晨,山东平度杜家疃村村民守在帐篷里阻止开发商施工,被人纵火行凶,造成一死三伤。这块被村民守护的土地于去年10月被开发商拍得。但村民认为2006年征地时未召开村民大会,程序违法,且他们未获得相应征地赔偿。村民与开发商对抗的背后,是城镇化迅速推进大背景下,征地过程中村民与村委会负责人之间的利益纠纷。(《网易新闻》,3月27日)
征地拆迁等涉及百姓根本利益的工作,当地群众表示并不知情,杜家疃村文书则反映是当地街道办“经管办”伪造的村民签字、指印等文件,并收走了村委的印章,依此办理的征地手续。若真如此,群众反抗是自然的事,欺骗性质的失去了自己多来年赖以生存的家园,最终以生命的终结守护着自己的家园,捍卫自己的权力。若当地干部真的伪造文件那么实在可怕,如此目无王法的干部在百姓中横行霸道,损害着干部队伍形象,时刻伤害威胁着群众,实在可恨、可恶。
有个别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无视百姓利益,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只为自己谋私利,把群众赋予的权力作为敛财的手段,无视法律,践踏法律,认为只要自己是官就能逃脱法律的管束,于是“头脑发热”的损害群众的利益。这样不平等的土匪行径和当今群众路线的目标宗旨显得格外的不和谐。
干部在其位就该谋其政,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老百姓会有什么晴天动地的大事?老百姓就是最朴实的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对老百性本人就可能是天大的事情。处理不好,就会酿成恶性事故。如果处理得好,老百姓顺气了,就会真心拥护党、拥护政府、拥护社会主义,所以小事不小。凡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不是小事,干部在群众路线实践路上要时刻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