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白云区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锡全等5人、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本财等23人涉嫌受贿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梁锡全、周本财有期徒刑八年和七年,其余26名村官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此前,高增村村委会主任戴敏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对腐败“零容忍”,一场反腐风暴来袭。在“老虎”和“苍蝇”都要狠打高压态势和一系列反腐措施之下,自去年以来,已有十二余名省部级高官落马。在“老虎”纷纷被揪出的同时,“苍蝇”更不能被忽视。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和政府各种政策的最终贯彻者和执行者。基层村干部与群众打交道最多,他们的一言一行也直接代表党和政府形象,而农村干部文化水平各异,素质不同,不按规定办事、作风霸道、甚至贪污腐败成为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土皇帝”者,也为数不少。另外,不可忽视的一点是,“村官”在贪污腐败的背后,往往深深牵扯了当地官员,说白了,就是有政府官员做保护伞。所以,在打离百姓最近的“苍蝇”时,往往阻力重重。
温州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河南省郑州市大里村村委会主任金明池将200万元公款据为私钱,贵州省贵阳市新庄村村委会集体贪污,金额上千万,更有甚者,浙江省温州市的三里村村干部大肆挥霍土地流转补偿金,将村务会开到了西湖国宾馆。一例例案件表明,村干部官小权重,村官的反腐工作亟待加强。
“村官”经济型职务犯罪的增加,除了农民出身的“村官”素质有待提高之外,管理制度的缺陷及司法关注度不够都是重要原因。目前没有建立对村委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也未开展对村委会财务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核监督工作,导致对村委会权力行使的制约及监督不力。而司法机关往往因对农村出现的“村官”犯罪行为不够重视,或者因为调查取证难度大,迟迟不能处理,最后从轻处罚或不了了之,放纵和助长了犯罪。
“村官”腐败,不容忽视,必须严打。除了尽快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村官”贪污、挪用公款的漏洞外,更要引入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对权力的时刻监督和制约,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此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作者:刘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