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广告,图片源自网络)
香烟,既然人类发明它出来,并看上去已经取得不错的进步,且还像酒、香水、奶酪、指甲油等等物质一样,已经成为与人类相伴的朋友,那么为什么在今天要歧视它,甚至歧视、鄙视不够,还要公然绞杀它?即从人类的文明中禁止它,已经越来越成为共识。
的确“限制”是人类文明行为的通行证,几乎活于现代社会的高级动物已经不存在不受限制了,你坐公交车要排队;你想性交要么得先喝咖啡看电影甚至结婚,要么就是得随后买单;你在公共领域不能大声喧哗,即便是孩子也会被斥责为“熊孩子”;甚至一些私密没人监督的事,也要小心行事,譬如小便,“往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没错,限制或者次序要求,不仅仅是为了表面的文明,而是为了更多人的方便。
这里的所谓次序或者文明,有一个重点词汇,即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所说的公共领域是指资讯和政治争论的机构,报纸杂志、议会、沙龙、俱乐部等等,而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公共领域并非抽象,而是更加简单指除你之外还有其他人在场的场合,而在这个场合里你当然不是主人,而是过客,或者与其他人一样只是享用这里片刻的来往人之一,譬如电影院、公交车、饭店、酒店、办公室、商场等等。
人类不能失控,更需要在自身进化的同时不断施以捆绑、束缚,甚至鞭笞等行为来使之驯化,这是建立文明之前我们被告知的。驯化的结果当然可以导致两个方向的极端,一是人类就此文明了,大家都高兴,你好我也好;二是所有人变成同一个梦想同一张面孔,像《一九八四》中的统一服装、统一节奏的生活和工作。
文明无论如何都不是纯粹的一种美好,它身上一定存在类似美妙婚姻生活中的争吵和拌嘴一样的瑕疵,这不可避免,甚至只有这样认识才可能见识到文明的本质。
而在公共领域中建立文明次序,使之成熟,这恰恰是建立私人领域的时机。每个人都需要更多的私人领域,而不是充当毫无个性相貌一致的公共领域中的一份子。
“限制”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必然,即便这里面有扼杀和弊端同时呈现。我们不能以文明的名义无限扩张限制和美化限制。既然限制都如此富有利弊得失,那么禁止则更应该慎用。
在查找关于禁烟的资料时,我看到一条名为“控烟集结号”的官方微博发出的信息:2012世界斯诺克中国公开赛赛后,奥沙利文叼着烟走进新闻发布厅,而在被问到为何会做出如此举动时,奥沙利文说:“在英国室内是严禁吸烟的,但在中国,我好像可以随心所欲,因为没有任何人提醒和告诉我公共场所不能吸烟。”
这非常好,对于吸烟这种行为,例行的是没有禁止便意味着被允许的规则,奥沙利文没做错什么,但为什么会让人不舒服呢,为什么会微博账号感受到值得传播这条消息呢,是因为我们深感痛觉这种“不文明”行为,而人们在指出对方不文明行为的时候,那便同时发出某种暗示——“我是文明人!”并且,表情越严厉越能证明我文明的程度。而对不文明的指摘也意味深长,比如跳起来反对诸如不明文者吸烟这种行为时,那似乎也意味着不但我是文明人,而且在吸烟之外的方面我也很文明。
不吸烟和反对吸烟,的确是一种文明行为,可是文明是不是要每个人都严厉执行的?文明是不是一定要通过绞杀和残酷排斥不文明来得到的?文明是不是务必要通过不文明的行为(诸如大声斥责和对陌生人缺乏起码的尊重态度)来实现的?追求文明,其目的之一难道不是为了更舒服更具次序,以至于在公共领域内更体面、更自在和获得尊严吗?
可是我们看到有人宣称:“我支持大范围禁烟,我知道不吸烟的有多讨厌吸烟的,支持把烟民打成‘贱民’,谁让你不争气。”没戒烟或者戒烟没成功者被打上“贱民”的耻辱烙印,让不吸烟和戒烟成功者得以拥有文明的标签,这种伤害私人领域自由的行为,真的符合大家眼中的文明吗?这算不算已经违背了你当初追求文明的初衷?
至于宣称以“贱民”来称呼烟民的人,接下来的“So,我支持高层要求领导带头禁烟的决定,如果领导人能拍支戒烟的电视广告就更牛了”。在我看来才是更加彰显了“贱民”的本质,粉嘟嘟可爱又不失光明正大的政治正确。学习了奥巴马拍摄倡议健身广告的聪明提议,一定存在某种正确性和先进性,这是卖弄的前提。
单纯的“禁烟”是一个缺乏教养的说法,它的成立必须在它的前面加上一些定语,比如某些公共领域,具体的如教室或者我家里的卧室,否则就是一种强迫症犯下的蠢事。而“控烟”这个说法才是眼下看来合法合理的,控制存在松紧,而非不明就里的一网打尽。
支持扩大禁烟或者在无害领域内强化禁烟,也不是什么庄重的表情,这就跟某种心理强迫症一样,即便无害我也要将你们这种视觉不文明行为杀死。问题是,这种类似作女加悍妇的逻辑,怎么会得到你们这些号称要将文明进行到底的人的拥护呢?
倘若烟草是弊大于利,或者是相对来说缺点非常之大,比如大到如同毒品那么罪大恶极或者如PM2.5那么讨厌且百害无一利,那么请向对待毒品一样禁止它;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和科学研究证明它构成足够危害,那么也不要动不动以文明的名义禁止它。
我们的科研机构可以得出诸如“20平米的房间里吸了一支烟,PM2.5立即上升421微克”这样的结论,进而在媒体上曝光和被传播,那么真正的科研机构、人类尖端的科研人员能不能再花点心思,彻底告诉我们香烟是非常坏的,或者证明它必须被杀死,我们人类才有活路……总是这样散碎地传播一些片面局限的消息,太让吸烟者和不吸烟者双重不安了。要么死,要么生,这难道不好选择吗?
从法国当代史教授迪迪埃·努里松的《烟火撩人》中得知,香烟并非真的有那么流行,甚至从它刚诞生时就已经被人以厌烦表情对待过,人们对它的味道产生反感,这可不是什么文明不文明的行为,而是一种生理反应。但“全民禁止”或者“大范围禁烟”这个不能以让人反感这么感性的因素来实现,要么用科学来证明它危害的严重性,譬如像对待鸦片那样,要么控制而不是禁止。没有严肃而冰冷的科学证明,只靠感性的动员和语言暴力绞杀,是没办法达到目的的。曾几何时,吸烟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被理解为“代表一种对自由平等博爱的渴望”,看看,仅仅是审美和感性是多么不靠谱。
来源:腾讯《大家》
作者:朱白,书评人,专栏作家,评述作品包括外国文学等诸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