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继往开来,开拓创新,各方面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部署中,各级领导干部在自觉抵制“四风”、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等方面表现出一系列新知新行,神州大地遍吹新风清风。(人民日报3月3日)
党的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伴随着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可以说,党要长期执政,党的作风建设就要常抓不懈。这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革命战争年代如此,改革开放年代更是如此。领导干部的作风与党风密切相关,体现党的宗旨,关乎党的形象,展现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靠几次活动或几次整顿就能彻底解决问题,要想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进一步树立和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应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提升。
一要进一步提升为民意识。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强调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不仅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而且面临着许多考验和诱惑。能否树立和增强公仆意识,关系着我们的党风,关系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关系着党的前途和命运。增强公仆意识,要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给的,必须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绝不能把权力变成谋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的工具。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认认真真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要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尤其要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当前,要把更多精力用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上,把更多财力投到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上,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完善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机制。
二要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责任是一种义务,是一种使命,是推动发展的内在动力。有责任才有作为,有责任才能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创造一流的成绩。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不断砥砺思想、修身养德,牢固树立履责应该、尽责光荣、失责可耻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要在细化责任上下功夫。细节决定成败,细化才能问责。必须进一步健全机制,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奖罚分明,严肃问责。能不能追究,敢不敢追究,怎样追究,是责任能不能落到实处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建立清晰的责任追究制度,赏罚分明,从而鞭策每个干部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三要进一步提升节俭意识。勤俭节俭、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传家宝。领导干部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根本依据和基本遵循,牢记“两个务必”,始终在各项工作中严格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习气,勤俭办一切事情,精打细算,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勤俭搞建设,不追求锦上添花,不搞奢华工程;节俭消费,不搞超标准接待,不用公款高消费;科学决策,做到不作盲目的决策,不作劳民伤财的决策,不作官僚主义的决策,不作形式主义的决策,不作本位主义的决策,不作短期行为的决策,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争取发挥出最大效益。要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不管是公还是私,都要厉行节约,从下班关灯、节约用纸、减少用车等小事做起,防止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作者:屈祖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