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明:干部“走读”是脱岗的表现

近日,记者从绵阳市委组织部了解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绵阳就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一重点,把解决干部“走读”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抓制度、强督查、严问责。(四川新闻网3月3日)

“走读”,本为学校对学生提出的一种要求,即要求学生住校学习,实行封闭管理,非周末或节假日不能擅自离开,离家近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申请中午、晚上离校回家,进行走读。“走读”干部一般系指乡镇的机关干部,因其单位离家较远,白天到单位上班,晚上回家居住。

现在因交通方便,一部份乡镇干部由于单位离家较远,就白天到单位上班,晚上回家住宿,第二天一早又到单位上班,这解决了工作生活两不误的问题,本无可非议。但笔者认为,作为乡镇机关干部,工作性质与其他单位有着其特殊性,一级政府要负责一方的平安,不但要做好白天的经济发展,还必须要做好晚上的安全防护工作。

多年来,乡镇干部“走读”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又想不影响工作,还想把家庭照顾好,如果仅靠周末假期的时间,就会有一定的问题。特别是在过去,就算在本乡镇境内,由于交通不便,从单位回家也得花很长时间,现在虽然交通改善了,回家方便了,但单位离家庭的距离还得花费一定的时间。

有的乡镇干部,为了减少回家的路途费用,就尽量搭乘顺路的方便车辆,下午一早就离开了单位,第二天上班很长时间后才回到单位,这样既违犯了工作作息制度,也给办事的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人民群众有意见。特别是如果晚上遇有急需处理的突发事件,就无法及时赶到,可能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晚上遇有突发事件,“走读”干部无法赶回单位的现象在以前已有很多的事例。

据笔者了解,很多乡镇,虽然道路交通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夜间遇有突发事件,需政府及时组织处理,特别是防汛期间更不能马虎大意,如果擅离职守,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危害极大。因此,多年来,各级政府都要求乡镇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能随便离开机关,以便保证紧急时刻的工作需要。绵阳市游仙区制定的“431住读”要求(既乡镇所有在编在职干部,必须确保每周在乡镇住宿不少于4晚、入村调研不少于3次、入户夜访不少于1次)就明确表达了不准“走读”的意思。

乡镇机关干部接触的是人民群众,时刻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如果在危急关头群众找不到党员干部,老百姓就会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党群干群之间就会产生较大的鸿沟。这是与我们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违背的。

其实,乡镇干部晚上坚守机关是一种工作责任,安县高川乡党委书记赵安辉所带领的领导班子能够坚守工作岗位,这体现的就是个责任,对工作的责任,对老百姓和责任,对党和政府的责任。

乡镇干部“走读”就是脱岗的表现。有的乡镇对干部的“走读”进行经济处罚,只是控制干部“走读”的一种手段,还应从建规立制方面是来进行规范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制度化、常态化,逗硬考核。只要领导带头在机关住宿,就会彻底解决干部“走读”这种不利于工作、不利于群众、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不良现象。

作者: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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