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和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规定省领导每半年要接访至少一天,市领导每季度要接访至少一天,县市区领导每月要接访至少一天,乡镇、街道领导每周接访至少一天。与以往规定相比,此意见对领导接访时间要求更加明确、时间更长。(《人民网》,2月27日)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老大出面解决老大难问题。”这是目前领导接访群众的尴尬局面,要改变这一不良现象,就应该迅速建立形成一个固定机制,及一项行之有效的聆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的办法。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我们的信访工作呈现出了很多新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的难度也不断增加,尽管我们不断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但是面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愈来愈多的信访局面,我们很多时候都感到无可奈何。
由于有的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置若罔闻,尽量回避,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有的不主动与群众沟通,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有的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另外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领导接访流于形式,调处作用发挥不到位,导致问题越解决越麻烦,重复上访现象严重。
为了及时调节矛盾,避免大量信访问题产生,要完善和创新领导责任机制,夯实基础保障,真正做到制度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避免责任虚化。要完善和创新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认真落实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和领导包案制度,增强信访问题处理力度。要完善和创新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举报,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认真发挥宣传教育导向作用。要完善和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源头规范,做到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要完善和创新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清晰认识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所在,做到“六快”、“四早”,并建立督察回访制度,不定时进行群众回访。
当然,解决信访难题是个长期工程,还需要社会各种健康力量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介入,需要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体系的完善,在健全信访机制之外,还必须狠抓作风转变,狠抓工作落实。这都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多努力,真正走好群众路线。
(文/李莫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