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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就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贯彻落实这一目标要求,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使权力在法治下运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基本权利,以法治的思维和方式破解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依法行使行政权力。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推进依法治国,切实依法行政。当前,我国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复杂,消除矛盾冲突需要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持以法治凝聚共识、规范施政行为,依法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是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使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政府职能的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前提。合理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助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防止和避免出现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履行好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
切实保障人民权利。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仅强调依法行政,也强调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的拥护,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的信仰。只有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才能更加深入人心。要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把实现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把实现大多数群众的利益与部分群众的具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公民的权利意识教育,引导公民依法享有和行使公民权利。
努力实现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促进司法机关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目标来改进工作。司法机关应切实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权威。当前,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就要求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作者:马一德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