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第二轮巡视组所进驻的10个地区和单位中,已有7地完成了巡视反馈。值得注意的是,七个被巡视点均收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并转交中纪委、中组部等有关方面处理;同时,七个地区或单位均暴露了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2月26日 台海网)
近些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取得积极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现象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不良现象让一部分人得利,但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更影响了干群关系。
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要求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严把资格条件关,在干部标准上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动议,防止个人说了算。要改进考察方式方法,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这些都说明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性。
古人云:“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大量事实证明,选好一名好干部至关重要,选好了,就会造福于民,为党的事业树立一面正面的旗帜,反之,就会破坏党的执政形象,就会给党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笔者认为,干部提拔的要关键在于要进一步规范干部选用制度和原则,把好选人用人关,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不为威胁所惧,不为人情所累,坚持走群众路线,提高透明度,营造公开选拔、公正使用的良好环境。
作者:思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