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新华网2014年2月26日)
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政法机关司法的过程亦是落实党的意志和国家法律的过程,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行使的关键。
现实中,涉诉涉法的信访案件频发,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较为严重,选择性执行判决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己有利者执行,对己不利者信访,导致法院的生效判决判而不决,甚至有的通过缠访、闹访,最后颠覆判决,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功能和权威。
启动诉访分离,就是要纠正社会普遍存在的“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观念,破除“信访不信法”的尴尬,树立司法权威。诉访分离就是要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将法律上的事交给法律人来解决,把涉法涉诉案件交给政法机关受理,保障法律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执行性,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个体平等享受法律的保护,公平接受法律的惩戒。
作者:朱宸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