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省直机关公务员出差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报销标准,并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2月25日 华西都市报)
今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就实施新规,其中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地区设定标准,目前尚未规定具体数额;交通费用方面,司局级只能坐飞机经济舱;而市内交通费用则每人每天80元。终于,四川省直机关紧跟中央脚步,好而快的因地制宜的确定了标准,从制度的源头上扼杀车轮上的腐败。
众所周知,任何一项工作都存在着出差、异地学习、考察调研的情况,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加之时代潮流在变化,制定新的差旅制度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形势。毕竟过去有诸多弊端,比如一是机关部门因公出差考察等名目繁多,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加大了单位财政压力,差旅费不够报销就想方设法从其他资金上来填补。二是部分单位部门是变通形式,假借因公出差的名义,实际是干部的常规性福利,安排干部以学习、培训、会议、考察等名义,进行出差、旅游观光。三是出现虚报、多报、谎报等现象,巧立名目的利用发票报账,给自己增添隐性福利。四是过去“一刀切”的差旅规定,忽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的实际。
为适应新时代的经济发展要求,省直机关按照中央差旅新规的要求因时制宜的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政策,没有盲目跟飞,注重实际。并且还特别强调超支部分个人自理,这就有效的防止出差人员的浪费。笔者相信这样严格而又符合实际情况的差旅新规一定会得到民众的赞誉及机关人员的支持。
规定再好,如果执行变样,也会受到争议和抵触。笔者认为要真正发挥差旅新规的作用,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要以严查处、严审核确保规定得到落实。不要让好的政策和制度成为一纸空文,那就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
作者: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