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宁:为官必树正气,避其利、灭其邪

据新华社报道,2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原四川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刘维(曾用名刘勇)等3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经营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21项罪名,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中国网/新闻中心《官商勾结致西西里化》)

近日的网络点击率较高的莫过于“刘汉”这个名字。这个“枪炮富豪”曾经“辉煌”在商界,乃至于政界数余年,在金钱与权利打造的“保护伞”下,他漠视生命、藐视法律、无视政纪,终于在法律与正义面前,他为他的曾经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昔日刘汉的“成功”并非仅仅是商业上的“成功”,更是商与官“合作”的“成功”。自古官与商官和商便难以分舍,部分官员的工作职责注定了会和商人打交道。这本是正常的工作范畴,但是在诱惑面前,自制力不强的个别官员将这样的正常化演变成了“官商勾搭成奸”。这不仅仅是商界的不公,更是成为干部队伍滋生腐败的最大源头。

为官者,手拥权利,为的是服务人民,造福群众。为官者,手控资源,为的是方便人民,帮助群众。若为官者思想“不正”,他所拥的权利,所控的资源也必将“不正”!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为官者必须先正思想,方可有度有道,杜绝诱惑,消灭邪气,以自身之清明,扬社会之正气。

  (文/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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