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都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彭新球公车私用公款缴纳违章罚款被九江市纪委通报。(搜狐新闻,2月22日)
三公消费一直都是反对铺张浪费、勤俭节上难以下咽的“硬骨头”。尤其是公车消费,一直是我国三公消费的重头,八项规定、深化改革以来,改革公车消费也一直是社会热点,但乃管不住部分地区公车消费的腐败行为。
2013年,针对公车消费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条例》规定,以后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条例》明确指出了公车消费的改革方向,但执行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从厉行节俭、改革作风以来,一般干部公车私用少了,浪费也少。但各级高官,改观却并不明显,因为他们习惯了坐专车,习惯了公车私用,一下子不再用公家东西,什么都要自费,很多难于习惯。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要制止公车私用,必须从领导“开刀”。领导牵头羊,上级领导不带头禁止公车私用,下级单位也会跟风而行。如仅仅是一般公务员禁止公车私用,也难以服众。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公车私用有所好转,但人性都是贪婪的,免费的总比自费的好,很容易风头一过,又再次反弹。
要改变公车私用,既要有相关规定制止,最重要还是要形成相关习惯,要敢于对违纪的从领导“开刀”,才能形成至上而下的良好风气。如今九江市纪委对天江西都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彭新球公车私用公款缴纳违章罚款通报,正是向“领导”违纪行为“开刀”,以莫大的决心整改共产私用的浪费行为。如此,从领导抓起,从上而下,慢慢形成习惯才能阻止公车私用。
改变公车私用,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学习“向我开炮”的精神。只要各个地区的领导做到了率先垂范和严格自律,下级单位和人员也会跟随而行,难以改观的的问题也不是问了。因此,每一位享受特权车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应有拿自己开刀的勇气,制止公车私用的违纪浪费行为。
作者:萧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