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欣怡:用辩证法来看“制度自信”

“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从近代世界与中国社会变革的历史维度,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中国制度模式选择问题,指明了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关键所在。(人民日报2月21日)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过程表现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发展的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在前进中有曲折,在曲折中前进,是一切新事物发展的途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凝聚起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智慧,激发出气壮山河的宏伟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力、共铸和谐。自信,但绝不自满;自信,但绝不停止改革。我们的制度确实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十八大报告中毫不回避,讲得很充分。这也是自信的一种体现。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我们既要坚定信心,又要准备走曲折的路。这对我们正确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尽管小康社会的建设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我们要胸怀理想、坚定信念,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作者:贺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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