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以实际行动促进党风政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但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无视规定,知纪违纪,影响恶劣。(2月16日 新华网)
如今,政府对于干部的监督管理比以前严格了许多,不仅在监督的力度上加强了,而且监管的范围也扩大了。这种改变的确取得了一些效果。不过那些知己违纪的干部却不把这些规定放在眼里,他们的违规不仅让自己走上了不归路,更是阻碍了这种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对待那些违纪的干部,就应该毫不手软。
这次通报的四起问题,有两件都是交通问题,其中有一个是酒驾,另一个则是在酒店参加了公务接待后驾驶警车将员工撞上后逃逸。这两个事件带来的影响可以说是非常恶劣的。首先,现在对于酒驾这个行为就是该严厉打击的,是坚决反对的,作为干部,非但不遵守这点,反倒自己就违反了这个规定,不仅是对酒驾的不重视,更是破坏了干部们在百姓心中的形象。如果能坚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个原则,就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另一个撞人逃逸的干部就更是应该受到严肃处理。身为干部,就不该做那些侵害别人权力的事情,而且,在撞了人之后,非但不下车救治,反而逃逸,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这就等同于是不作为杀人罪,况且他也应该知道,逃避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另外的两起问题也是值得我们思考,分别是殴打与收受礼金。这样的问题其实并不应该出现在干部身上。
也许这四个问题只是若干问题中的一小部分,不过却也揭示了诸多的问题。作为干部,就不能只考虑自己,更应该考虑自己作为一个干部的职责,以及自己所做的事对社会的影响。只有让干部自己明白了这些道理,才可能尽量的减少此种事件的发生。
作者:王干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