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因正段长马路军和副段长杜宏伟职位调动,顺义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段30名职工随份子共9000元钱,购买两个价值4500元金饰分别送给两名段长。有职工举报称,金饰为管理段内其余3名副段长花费公款购买,随后在职工大会上摊派给23名职工,要求每人凑钱200元。(2月19日 京华时报)
此事件一曝光,当地纪检工作人员来到潮白河管理段进行调查。经调查,举报人所举报的“先开会,后集资”购买的事情不存在,由于当天为周末,单位只有几名值班职工,纪检工作人员对值班职工及多名员工电话核实后了解到,随份子购买金条一事确实为职工的自愿行为。
笔者暂且相信“先开会,后集资”事情不存在。若真是职工自愿行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咱们也无话可说,只是纪念品变成“金条”这样刺眼的东西,难免有违规收受礼品之嫌,就一点纪检监察部门也一定会着手处理。
其实同事临别,相互送“纪念品”,此乃人之常情。放在普通百姓家里,有朋友、亲戚离别之时,送送“礼物”留个念想,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外人也无口厚非。但是动不动就金元银条的,未免也太过火了。
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表明中国人民的口袋厚了,支付能力提高了。在需要表达感情的时候,大多都是以金钱这个媒介来传达。但就算一般的公众来说,表达感情的“纪念品”也定会有个度。而作为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来说,这个“度”还得把的更严才行。
笔者也并不是反对,离别相互赠送“纪念品”的行为,但是表达感情还得把握好尺度,像顺义区水务局潮白河管理段的这个事件,就是“度”没把握好的典型。领导要调离单位,表达感情,是对领导的尊重。开个职工大会,欢送一下,或者私人买个贺卡留个言祝福几句,亦或者赠送一个小小的纪念品这些都是可许的。为何非要集资买个“金条”来表达呢?就像这位马段长,在硬着头皮违规收到这样一个厚重的“纪念品”后,为了表达对同事的感谢,又花4000多元买了30几盒巧克力送给同事。最后纪检部门介入,该段长不仅要退还“纪念品”,还得接受组织、纪委的调查,这岂不是陷领导之不义吗?这样的感情表达不要也罢!
在中央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在向领导、同事表达的感情的时候要把握好“度”,切忌不要顶风作案,违规受送礼品,给自己找麻烦,也陷他人之不义!
作者:梁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