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通报了10起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不少涉案官员是因不良“爱好”而“中枪”的。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被不良爱好“击倒”或间接“击倒”的官员达总案件数的35%。不良“爱好”已经成为产生作风问题和腐败的主要根源之一。(《检察日报》2月18日)
一个人的志趣和爱好,是其内在情感和心理需求的表现。因此,有的人认为,干部个人的“爱好”纯属“个人自由”,旁人无权干涉,组织上也没有必要“小题大做”。这种看法是十分错误的。高飞之鸟,毁于美食;深水之鱼,死于香饵。“嗜好之间,治乱所由生也。”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官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不良的兴趣爱好正是其“软肋”所在。
爱好虽是小节,但小节不拘则大节难保。为官者如果利用手中掌握的公权力,把个人的特殊“爱好”发挥到极至,祸患也就离他不远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领导干部的“爱好”不仅关系干部自身形象,更是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切不可等闲视之。
育之以健康心。爱好人皆有之,积极健康的志趣爱好,既能丰富和调剂业余生活,达到“修身”的目的,又能陶冶和提升精神世界,达到“养性”的化境。然而,人性中有向善的一面,也有为恶的一面。不良嗜好极易销蚀一个人的理想、信念和进取心,使人变得意志消沉、行为猥琐。人们讽刺一些干部“上午讲正气,中午讲义气,下午讲手气,晚上讲力气”,直指少数干部的不良习气和低俗追求。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健康的、阳光的心态来培育自己的爱好,选择社会广泛认同的、有益于身心的休闲方式,带头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真正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干部有个人爱好本无可厚非,关键是要“爱”之有道,“好”之有度,千万不能成为爱好的“奴隶”。有人说:“不怕官员不上套,就怕他们没爱好”,官员的爱好已成为觊觎者攻击的“死穴”。现实中,一些干部放松警惕,放纵私欲,不加节制,最终为“爱好”所累,到头来“小蜜情人一大群,电话一响紧张得要死;金条银条一大堆,大盖帽一来吓得要死。”何苦呢?领导干部在爱好面前一定要保持警醒,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文\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