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琴:“酒驾”风雨几时休?

1月30日(除夕)傍晚,简阳市石板凳镇居民肖会君正在菜市场路口前与人聊天,忽然一辆宝马车将他挂倒轧在后轮下,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肇事者则被认出是石板凳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周东军,他下车时满身酒气,后交警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67.04mg/100ml。(2月19日,华西都市报)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2004)中规定,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这场悲剧的肇事人周东军体内酒精含量竟高达267.04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三倍有余。也是这超过标准三倍有余的酒精含量致使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终结,也是这超过标准三倍有余的酒精含量让“酒驾”再次回到公众的视野。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酒驾”的整治力度,刑法修正案(八)中首次将醉酒驾车这种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在“酒驾”的疾风骤雨中,我们看到诸如高晓松、韩红等社会知名人士为自己醉酒驾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也更加坚定了我们治理过程无特权的信心。可是我们看到,“酒驾”行为依旧层出不穷,这就不得不让人默思“酒驾”风雨几时休?

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作为国家公务员也理应肩负起树榜样、倡新风的责任。那么,周东军的酒驾行为不免让群众对其治理的前景产生深深的忧虑。因此公务员自律这根弦不能松,国家整治的延续性不能断。敢言就要立行,“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酒驾”的治理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国家单方面的努力上,必然需要全民的参与,让更多的力量参与进来使杜绝酒驾成为我们自觉的行动。

公务员这个受人瞩目的群体,肩负更多,因此要走在最前。一是,强化杜绝酒驾的自觉意识,形成酒后不开车的自觉行动,从而在社会形成正面影响推广开去。二是,严格落实酒驾惩处的相关政策,避免出现搞变通、走后门的现象,酒驾行为不能纵才能让群众体会政治的决心。三是,坚持开展“回头看”,对酒驾政治过程的种种问题及时处理,政策的不足及时完善,才能让整治酒驾走得更远。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酒后驾驶的治理刻不容缓,公务员须在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周东军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作者:高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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