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松:提防行政审批改革中的“负面轮回”

自2001年国务院启动行政审批改革以来,已取消和调整了近三千多项审批项目,占原有审批项目总数的七成以上,最近两次精简,共同的特点都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可以说,政府在行政审批权改革方面,一直是动作不断。

从表面上看,行政审批改革年年在讲,行政许可事项年年在减,成效显著,但是,客观评估,其整体效果并不一定乐观。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对行政许可数量进行“瘦身”后,因缺乏系统的配套跟进机制,往往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很快进入反弹阶段。比如,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在取消后,却往往会转移到所对应的官办行业协会;再如,对部分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取消后,却又往往会上移至上一级政府部门;甚至,部分地方政府为变相设置审批项目,而随意推出的所谓“红头文件”。

2013年8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必须做到“三个严格”——严格设定标准、严格设定程序、严格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对此如果落实到位,则可使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真正走出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的“负面轮回”。

在我国经济结构亟须转型的形势之下,行政审批改革势在必行,其不仅可以有力促进政府机构的行政职能转变,而且更有助于我国经济内生能力的激发。

同时,如果在持续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同时,竭力完善配套跟进机制,以确保瘦身后不反弹,则是极其有必要的。例如,针对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由此所形成的部分监管真空地带,我们若及时培育相关社会组织进行补位管理,则能确保“瘦身”后不反弹。反之,极易造成行政审批和改革的两难困境,即不取消行政审批容易形成审批不公,取消行政审批又会造成社会乱想。(文\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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