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继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之后,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习书记之所以一再重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正是因为部分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漠、奢靡之风盛行,违法违纪现象不断,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背离了法治轨道,侵蚀了社会肌体。习书记既对领导干部旗帜鲜明地提出“依法办事”的具体要求,又是对领导干部“带头”起好表率作用、发挥其示范性和引领性寄予殷切希望。如何做到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笔者认为有几下几点:
摒除“官本位”思想。时至今日,仍有很多领导干部以“父母官”自居,特权思想严重,自我感觉良好。只强调自身能力,忽视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党的意志上升为法律,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必须回归到服务公众的角色定位上,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增强群众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常怀爱民之心,常行爱民之事,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实践中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提升知法用法能力。领导干部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着领导和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决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举措,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和法治进程的推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采取自我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运用法律处理事务,解决问题。及时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更好地适应依法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需要。
加强监督约束机制。领导干部起着带领、主导和协调的作用,直接掌握着权力,加强监督制约,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解决当前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使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思想品德修养,通过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守纪的自觉性。建立民主集中制度,严格遵循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不搞“一言堂”,防止越位、越权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违法乱纪现象按照党纪严肃处理,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工具,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形成党外监督合力。
“公仆称谓千钧重,为政清廉万事兴”,领导干部自觉增强法制观念,带头依法办事,才能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创新社会管理,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与长治久安。(文/马文溪)
作者:马文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