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不断曝出“村官”贪腐大案,且手法不断“推陈出新”。昨天,新华社发文称,新型城镇化建设,绕不过的就是征占土地。一些地方“村官”俨然成了“土地财神”,借机坐地生财。(网易新闻 2月17日)
众所周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城乡二元结构矛盾依旧突出,贫富差距逐年加大,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新型城镇化建设由此诞生。我们知道,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价值就是以人为本。毋庸置疑,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发展经济。
然而,随着新型城镇化在一些地方发展中愈演愈烈,愈来愈走样变形,一些地方政府就将此作为了扩张发展,引入投资的契机。从一些地方盲目扩张来看,圈地、征地、买地“三部曲”成了一些地方政府对“新型城镇化”的“深刻”理解。换句话说,新型城镇化在一些地方政府的发展标签就是“以地谋发展”,这不只违背了科学发展观、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而且更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沃土。
从近段时间爆出的各种“小官巨贪”的新闻中我们能够看出,一些本不起眼的村官们借着城镇化的“东风”坐地敛财,一跃成为实至名归的“土豪”了。虽然村官可能连“芝麻小官”都算不上,但不得不承认村官是最直接、最经常联系群众的人。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否受损,干群关系是否和谐,以及政府形象及公信力能否维护。因此,怎可小瞧村官摇身一变“土地财神”呢?
调查发现,村官摇身一变“土地财神”的“生财之道”形式不一,有点涉嫌贪污群众土地补偿款,有点接受土地收购企业的“好处费”,有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从中牟利,有点甚至造假土地面积骗取国家资金。这些违法的“生财之道”既可能给“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后患无穷,更助长了贪污腐败的嚣张气焰。所以,防止村官摇身一变“土地财神”就必须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
笔者认为,加强村官的权力监管要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村官的反腐意识,提高他们的党性修养和法律认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监管的相关制度,对权力的使用范围进行严格的说明。三是加强内外监督,切实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总而言之,为更好的深化改革,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就必须确保相关政策不被“有心人”钻了空子。常言道,亡羊补牢,为时不晚。面对城镇化建设中村官借地敛财的权力漏洞,必须从干部自身、规章制度、内外监督上花心思,下苦功。这又这样才能防止更多的村官摇身一变“土地财神”。
作者:凉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