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反腐重在“治本”

近日,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作为四川今后5年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该实施办法既有长期规划又有年度安排,并充分结合四川实际,突出四川特色,包含许多符合中央《工作规划》要求的“自选动作”。(人民网216日)

  反腐是我党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有力领导下,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在2013年反腐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打掉了存在各种腐败问题的“大老虎”。既有力的震慑了一些还别有用心之人,也向社会各界展示了我党对于腐败绝不容忍姑息的坚定决心。但是打掉了“老虎”只能是解一时之渴,对于已经进入改革“深水区”的中国而言,只有“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才是解决当前改革难题的一剂良药。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就成了反腐治本之策。

  此次四川省出台的《实施办法》部署了37个大项任务,既有宏观要求又有具体任务。同时,对具体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确保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深刻彰显了反腐力度和决心。《实施办法》提出要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且把作风建设单列出来,作为第一大块重点任务进行部署,更加突出作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作风建设不能一蹴而就,要从党从严抓党风、抓纪律,要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从严要求贯穿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把遵守和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情况纳入述职述德述廉的重要内容,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加强作风建设,是从源头反腐。不良作风对为官而言是一种亚健康,有些甚至是腐败的直接诱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从政等这些优良作风,是与腐败天然绝缘的屏障。作风建设对应人格视角,从主观要求断绝腐败来源,也是保护干部、挽救干部的长远思考和良苦用心。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不仅可以形成治未病的反腐效应,而且将给全社会带来一种政治导向和示范效应。反腐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在各地相关《实施办法》的出台指导下,在党员干部作风的不断改进下,一定能形成一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作者:凡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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