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委组织部公布了全省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带病提拔”干部集中倒查和干部破格提拔集中自查工作情况:2013年,全省有14名“带病提拔”的县处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追究,严肃处理了4名违规破格提拔的有关责任人。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受理“12380”举报884件,直接查核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71件,对34人进行了组织处理。
干部的提拔和任用是打造一支高素质党政干部队伍的核心。选好人、用好人、用对人是形成好的干部队伍的前提,要做到这些,就要在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公平公正,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才能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才能最终形成良性的干部队伍更替制度。
“带病提拔”不仅破坏制度效力、打击了符合条件却没有被提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影响治理水平,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公众信心、社会信任,滞后了官员选拔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影响极深,危害极大。许多领导干部在人事任免过程中能坚持以人文本,以民为本的思想,秉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为人民群众选取信得过的党员干部。但也有一些部门领导干部,拿着手中的人事权力,私欲膨胀卖官鬻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干部“带病提拨”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所滋长和曼延,已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各级党委及其职能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一定层面上来说,“带病提拔”现象的存在是由于监督制度不配套,缺乏系统性,对权力制约还不够严密,使得一些人在一些薄弱环节“钻空子”,逃避监督;监督制度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一些制度内容比较空,手段过于原则化,定性的规定多,定量的规定少,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2014年1月2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选人用人监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根除“带病提拔”,把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当做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坚持“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思路和“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考核、日常管理、培养教育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为带病提拔诊好脉、看好病、配对药,才能让其转变为健康提拔。只有健康提拔成为常态,我们的党员干部队伍才能愈来愈健康,实力愈来愈强,才能保证我国的各项社会事业顺利进行,尽早实现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