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经济相对活跃的城乡接合部,个别村两委班子正在成为黑恶势力争夺的目标。少数村干部目无法纪,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摇身一变成为百姓深恶痛绝的“黑老大”。这一现象的背后,是现行制度对村干部监督的“短板”。(2月13日 新华网)
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的政府官员的级别仅仅规定到了乡镇一级。所以,“村官”其实并不算是国家正规的干部编制,只能说是各级政府服务人民的一种辅助职位,并不具备公务员的身份。然而,“村官”在中国虽然是最小的官,但同时他也比很多官都大。因为,“村官”对一个村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重要,一个好的带头人往往可以加快和推进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反之,要是像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七里庄的涉黑“村官”一样的带头人则只会给群众带来灾难。
毋庸置疑的是,等待涉黑的“村官”们的必定将是法律公平正义的审判。然而,为什么这样的人可以横行乡里,而且最终竟然会获得“村官”的职位,这的确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深思。
同时,通过一些“村官”涉黑的案件,我们也不难发现,许多涉案人员都有过犯罪前科。而这些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最终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则是利用村委会自治这样一个选举的合法的路径,使自己披上了红色的外衣,进而继续使用其黑色手段,攫取所谓的金色的利益。
最后,在笔者看来,通过众多“村官”当上“黑老大”的事件,我们能看出基层干部选举监督的缺失。也正是因为此,才间接的造就了那些独霸一方的“黑老大”。所以,笔者认为,除了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村官”的监管之外,还应当及时制定出相关政策,对参与“村官”选举的候选人设置相应的门槛,把潜在的“黑势力”统统排除在外,以此来真正还农村一方干净的土壤。
作者: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