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化”是我国干部工作的“四化”方针之一,大力选拔任用一批堪当大任的年轻干部,是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新华网)
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正式写入党章。此后,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就成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针。近些年,全国大多数地方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做的是比较好的,这对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慢的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论资排辈,紧缩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空间。干部成长要经过多个岗位的锻炼,由低到高、循序渐进,这是干部培养的一般规律。但一些地方和部门搞唯台阶论、唯资历论,年轻干部使用要经过数道“门槛”,以致“千里马”被磨成了“老病马”。所以,组织人事部门要拿出魄力,让有能力的干部先上甚至于破格提拔。
二是求全责备,延误优秀年轻干部成长速度。年轻干部因年龄原因往往存在着不足,但有朝气、有活力、有干劲是主流方面,对此要辩证分析。有些地方和部门习惯拿年轻干部的经验、成熟程度和老同志进行简单比较,“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种简单粗糙的做法是不切合实际的,是没有勇于担当的表现,没有肩负起为党的事业提供得力的保障。
三是平衡照顾,错失优秀年轻干部展示机会。有的地方和少数领导担心任用年轻干部会影响其他干部的积极性,搞平衡照顾,致使一些优秀年轻干部很难脱颖而出,而少数平庸的“老资格”却得到提拔。虽然“年轻化”不等于“低龄化”、不等于“以龄划线”,但上述种种现象显然违背年轻干部成长规律,致使不少有潜力的年轻干部错失成长机遇,造成人才资源隐性浪费。
我们只有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守纪律不放松,尤其对年轻干部选拔培养,既不求全责备,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又要把握注重实绩,平等竞争,公开择优。只有德才兼备,又做出实绩,在干部队伍年轻化方面切实做到“年轻”加上“有为”才能选拔任用,离开这一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就要“变味”,执行党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就要“走偏”。只有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就要把最优秀的干部用在最关键的岗位上。实现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标准。
作者:唐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