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官:取消特供,向特权say no!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新华社)

“特供”现象,是物质匮乏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的发展,198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就明确指出:取消对领导同志少量食品的“特供”(领导专用),固定供应点的所有食品一律按市价、按市民定量供应;价格和经营业务接受物价、工商部门的监督。虽然“特供”作为一项制度在中国已经废除了二十三载,但在社会上各式各样的“领导专用”仍然大行其道。从四川监狱系统特供五粮液,到河南检察院特供酒,特供的物品从烟酒到菜蔬,琳琅满目,商家还借此炒作,杜撰出很多冒牌的“特供”产品。2013年以来,工商总局等10部门又联合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动,尽管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针对生产销售“特供”、“专供”商品的专项行动来得有些迟缓,但总算出重拳了,这不仅能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整肃商品市场,也有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笔者认为,“特供”乱象所呈现出的,不仅仅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特供”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是背后的特权思想在作祟。禁用“特供”标识只是手段,而更重要的是缔除特权思想,铲除特权滋生的土壤。要从从制度建设、监督机制的完善入手,把所有的“有权有势”的部门,置于有效监督之下。让那些有权有势的能人,时时感到有监督的眼光。而作为官员,更要自觉向特权说“不”, 按照共产党人的宗旨,任何时候,官员与普通群众的生命权与健康权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唯有官员与百姓同喝“一瓶酒”,同吃“一个篮子”的菜,同用一种商品,才能共同感受到民生疾苦,体会到基层冷暖,从而激发搞好各项工作的内在动力。

总而言之,取消特权不难,向特权say no不易。只有不断加大约束力,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将特权思想连根拔起,将失重的天平回归原位,社会才能得以和谐。

作者: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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